教学油库设施购置
一、项目名称:教学油库设施购置
二、项目编号:2024-JK22-W102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服务内容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工期 |
备注 |
1 |
教学油库设施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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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阀门、油泵、油罐、加油站、接头、流量计、风机、防爆灯、土方等设施(详见附件1) |
详见采购初步技术参数(附件1)。 |
148万元 |
2024年6月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设施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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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plap.mil.cn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七、意向反馈
1.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或将意向或意见反馈至邮箱604733027@q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助理 0516-82371074
机关业务部门联系人:张参谋 0516-82371129
采购单位联系人:校主任 0516-82371254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附件二、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