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青县新华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28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青县新华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新华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字[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青县新华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青县第二中学南侧、振兴路北侧、天泽家园东侧、南海大街西侧。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6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416.68平方米。(一)地上部分:新建地下车库坡道、出地面楼梯间、独立竖井,并对因地下施工拆除的体育场进行原貌恢复。(二)地下部分:新建地下两层停车库,其中需设置人防。计划工期为: 540日历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1 09:00至2023-09-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