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设备采购-1)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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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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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2023年6月7日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质量要求
完成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服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项目起重设备的采购(含所有关于设备、零配件等)、装配、运输、库存管理、搬运、产品质量、检验、安装、调试(含试运行,调试完成后需通过相关检验管理部门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书等相应文件)及耗材耗件、验收、落户上牌、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使用方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售后维保服务(包含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保养、年检和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保养、年检等工作)。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本范围内未包含,但属一套完整的性能优良的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必需的设备、元件及服务,均属招标设备范围,投标人仍应提供,以保证设备的完整和运行安全。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胡森 特种作业操作证/32032119871217261X
项目描述: 本项目包括所需燃油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取证、培训等工作及技术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卖方应按照供货范围将设备交付给买方,且卖方应负责在设备使用前取得并提供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等。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是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1:合同公告-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燃油集装箱正面吊采购)(盖章).pdf 附件2:采购合同(大宗正面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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