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钬激光治疗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JJQ22A00468 采购执行编号:BE202200133
项目名称:钬激光治疗系统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采购品目 钬激光治疗系统(含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700,000.00元 | 1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若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医疗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1日 至 2022年11月3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4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询价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4日 10:00
询价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中心卫生院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1898327663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中心卫生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皮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12221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83276633
附件下载:定稿江津区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系统采购(第三次).doc定稿江津区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系统采购(第三次).doc
项目名称 | 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江津区第一人民医院钬激光治疗系统采购(第三次) | 见后 | 70 | 1.4 | 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零售业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四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四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四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四篇)。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响应询价文件全部要求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响应询价文件全部要求 |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0-200 | 1.1% | 0.8% |
200-500 | 1.08% | 0.78% |
500-1000 | 0.54% | 0.31% |
1000-5000 | 0.23% | 0.12% |
5000-10000 | 0.09% | 0.036% |
10000-100000 | 0.014% | 0.014% |
100000以上 | 0.002% | 0.002% |
投标人名称 | ||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小写) |
无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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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 |||||
12 | 总计 | 元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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