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墨言0513-8199308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建红15301470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选聘公开招标公告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选聘 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选聘
二、项目需求:
三、招标控制价:年承销费率报价区间为0.10%(含)-0.20%(含),超过报价区间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管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2.投标人必须具备债券承销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资质,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次债券余额包销,且前期不存在通过包销方式中标承销,中标后不履行包销义务情形。
4.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2年 9月至2024年 8月社保的证明资料),同时五年内不得在三家以上(含三家)金融机构任职(提供五年内全职工作履历证明);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两名)须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保的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4年 9 月 13 日至2024年 10 月 10 日(北京时间);
2.方式: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下载。
六、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时间:2024年10 月 10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室。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
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人民南路120号;
联系人:吴墨言;
电话:0513-81993088;
招标代理: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4号;
联系人:朱建红;
联系电话:1530147077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异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十一、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服务商)资格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服务商)的商务商务技术标、加减分项、价格标评审内容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评委的商务技术标部分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加上加减分项分值再加上价格分后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其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2、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如因非招标人原因放弃中标的,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选聘 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计划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选聘
二、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发行人 | 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 | 发行规模 | 10亿元,最终以实际现金流情况测算为准 |
3 | 担保方式 | 拟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
4 | 债券期限 | 不超过7年 |
5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6 | 资金综合成本 | XIRR综合成本、算术平均年化利率均不超过5.00%(含5.00%) |
三、招标控制价:年承销费率报价区间为0.10%(含)-0.20%(含),超过报价区间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管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2.投标人必须具备债券承销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资质,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次债券余额包销,且前期不存在通过包销方式中标承销,中标后不履行包销义务情形。
4.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2年 9月至2024年 8月社保的证明资料),同时五年内不得在三家以上(含三家)金融机构任职(提供五年内全职工作履历证明);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两名)须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保的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4年 9 月 13 日至2024年 10 月 10 日(北京时间);
2.方式: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下载。
六、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时间:2024年10 月 10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纸质投标文件现场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室。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
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人民南路120号;
联系人:吴墨言;
电话:0513-81993088;
招标代理: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4号;
联系人:朱建红;
联系电话:1530147077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异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十一、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服务商)资格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现场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服务商)的商务商务技术标、加减分项、价格标评审内容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对各评委的商务技术标部分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加上加减分项分值再加上价格分后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其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2、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如因非招标人原因放弃中标的,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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