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智慧物流产业园区东区项目设计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yzjb[2024]-003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建松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清清0311-830275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河北省智慧物流产业园区东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YZJB[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智慧物流产业园区东区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备〔2023〕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不大于8.5万平方米的城市配送高标准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供应链平台,购置城市配套综合结算平台,智慧化监控系统等设备。
2.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西。
2.3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及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后期施工配合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6最高限价: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B.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C.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705》、
《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 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5、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王清清 0311-83027561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4400元,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
6、投诉举报渠道: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82203136
行业监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 0311-82283919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00:00至2024年02月08日 23:59, 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招标人认为自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08: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CA解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西
联系人:董建松
电 话:18603261256
招标代理: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联系人:王清清、张金荣
电 话:0311-83027561
招标文件如下:
河北省智慧物流产业园区东区项目设计-新.HBZ
招标编号:MYZJB[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智慧物流产业园区东区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备〔2023〕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不大于8.5万平方米的城市配送高标准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供应链平台,购置城市配套综合结算平台,智慧化监控系统等设备。
2.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西。
2.3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及设计任务书,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后期施工配合全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6最高限价: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B.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C.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20210705》、
《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 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5、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王清清 0311-83027561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4400元,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
6、投诉举报渠道: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82203136
行业监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 0311-82283919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00:00至2024年02月08日 23:59, 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招标人认为自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08: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CA解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物产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西
联系人:董建松
电 话:18603261256
招标代理: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联系人:王清清、张金荣
电 话:0311-83027561
招标文件如下:
河北省智慧物流产业园区东区项目设计-新.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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