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土黑麻淖村污水治理工程
金额
458.4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150207-04-01-256504
预算金额458.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永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土黑麻淖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07-150207-04-01-256504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4]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村

2.立项批文: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土黑麻淖村污水治理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4]58号
  3.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工程及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土黑麻淖村1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其中污水管网De315PE100级管(1.0MPa),接口采用热熔连接,管线长3556米,PE管施工为水平定向钻非开挖施工,钢筋混凝土泄水井3座,湿井3座,排气井3座,阀门井4座,检查井2座。拆除树木并恢复60棵,拆除篱带并恢复120平方米,新建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原有150m³/d污水处理站扩大为500m³/d处理站1座,围栏56m,铺装166平方米,73KW发电机1台,电力电缆80米。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B1502002024122502001001

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土黑麻淖村污水治理工程

包括污水管网工程及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土黑麻淖村1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其中污水管网De315PE100级管(1.0MPa),接口采用热熔连接,管线长3556米,PE管施工为水平定向钻非开挖施工,钢筋混凝土泄水井3座,湿井3座,排气井3座,阀门井4座,检查井2座。拆除树木并恢复220棵,拆除篱带并恢复120平方米,新建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原有150/d污水处理站扩大为500/d处理站1座,围栏56m,铺装166平方米,73KW发电机1台,电力电缆80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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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501170930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1227日至20250102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其他说明

该项目包头市哈林格尔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土黑麻淖村污水治理工程”作为试点项目,应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请参与该项目的各方交易主体关注招标公告相关信息),如在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运行保障科:0472-6862337    交易组织科:0472-6862376    交易管理科:0472-6862186 

工程交易科:0472-6862360      驻场技术:0472-686211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机构: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村

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邮编:

014060

邮编:

014030

联系人:

白永军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5044701777  

电话:

0472--6237469

传真:

传真:

电子

邮件:

电子

邮件:

nmgg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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