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厦门市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结果公告(包1)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0]xp[gk]202100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舒翔
招标代理机构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婵娟0592-577862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50200]XP[GK]2021002 作者: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1-12-20 08:46


厦门市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200]XP[GK]2021002-1)


一、项目编号: [350200]XP[GK]2021002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测系统
三、采购结果
[350200]XP[GK]2021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二期F3栋17层 110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00]XP[GK]2021002-1 包1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40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庆宇光电 YC1001 1 1100000 1100000.0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蔡舒翔 (包1)
评审专家: 刘木龙,吴咏勤,郝燕,何世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 0 – 100 ] 1.5% (100–500] 1.1% 备注: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各中标人按中标金额为基数,根据上表收费标准支付。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中标人中标后不能履约的,其已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00]XP[GK]2021002-1 包1 :14490元
收取对象: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999号
联系方式:05926293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
联系方式:0592-577862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蔡婵娟
电 话:0592-5778621


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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