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族文化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地下游客通道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民族文化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地下游客通道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州发改[2020]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经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西民族文化园景区提质改造项目地下游客通道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湘西高新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01号为工业大道与文化公园地下游客通道,“工”字型布置,主通道长28.92m,净宽5m,总宽6m(0.5m+5m+0.5m), 净高2.85m,总高3.85m(0.5m+2.85m+0.5m),设置2个出入口,A出入口位于工业大道西侧人行道,梯道净宽3.5m,B出入口位于湘西民族文化园内,梯道净宽5m;02号为武陵山大道与丰达路地下游客通道,“工”字型布置,主通道长66m,净宽5m,总宽6m (0.5m+5m+0.5m),净高2.85m ,总高3.85m (0.5m+2.85m+O.5m),设置5个出入口,A出入口位于丰达路北侧人行道上,梯道净宽3.0m,B出入口位于宏大广场前坪,梯道净宽3.0m,C出入口接宏大广场地下停车场,梯道净宽3.0m,设置0.5%、3.055%纵坡,D出入口位于武陵山大剧院前坪,梯道净宽3.Om,E出入口位于丰达路南侧人行道上,梯道净宽3.0m;03号为武陵山大道与吉祥路地下游客通道,“工”字型布置,主通道长37m,净宽5m,总宽6m(0.5m+5m+0.5m),净高2.85m,总高3.85m(0.5m+2.85m+0.5m),设置6个出入口,A出入口位于艺术中心前坪,梯道净宽3.0m,B出入口位于湘西州政务中心前坪,梯道净宽3.0m,C、D出入口位于武陵山大道绿化带,梯道净宽3.0m,E出入口接艺术中心地下广场,梯道净宽3.0m,F出入口接爱琴海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净宽3.0m;05号为武陵山大道与长潭路地下游客通道,“工”字型布置,主通道长68m,净宽5m,总宽6m(0.5m+5m+0.5m),净高 2.85m,总高 3.85m(0.5m+2.85m+0.5m),设置4个出入口,A出入口位于爱琴海城市广场前坪,梯道净宽3.5m, B出入口位于现状房屋附近,梯道净宽3.5m, D出入口位于武陵山大道绿化带,梯道净宽3.5m,E出入口位于仁安御香山前坪,梯道净宽3.5m。(注:03号通道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武陵山大道与吉祥路地下游客通道的全部建设内容;但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仅为:吉祥路“一”字型的通道部分,该段通道长39.6m,净宽3.0m,总宽4m(0.5m+3m+0.5m),净高2.85m,总高3.85m(0.5m+2.85m+0.5m),设置2个出入口,E出入口接艺术中心地下广场,梯道净宽3.0m,F出入口接爱琴海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净宽3.0m(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量标准:
5.1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5.2采购: 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5.3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总工期300天(其中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工期:255天;1号通道工期180日历天;2号通道工期210日历天;3号通道工期150日历天;5号通道工期200日历天;每座通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4座通道的工期不能超过施工总工期的255天)
7、保修要求:按照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实行工程保修。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初步设计)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2)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各个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以及《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第二部分: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本标段实施范围)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第三部分:施工:经审核后施工图(本标段实施范围)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if !supportLists]9、[endif]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拟派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拟派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设计方加施工方),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电子保证保险,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牵头人企业公章。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电子保证保险由投标人使用CA直接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http://app.ggzyjy.xxz.gov.cn/xxbaohan/),再点击对应的项目或标段进行申请。或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交易乙方”-“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操作”-“电子保函申请”,进入“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链接。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请在2021年8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电子保证保险申请,并生成电子保单,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5.4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由投标人在2021年7月1日17:00时前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厅业务自助办理区)购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7月25日17:00前(北京时间)登录后,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有相关附件的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后台“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4、本项目全程受监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上发布。
九、投标补偿费用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湘西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3-8532669。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湘西高新区
联 系 人:石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743-2860010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榕域国际酒店1105室
联 系 人:陈进良 、刘博
联系电话:0743-8226280、13341312030
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疫情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照湘西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因防控疫情原因影响正常投标的,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