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考县全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泥砂利用河道清淤工程及泥砂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兰财采字磋-2023-6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兰考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77378433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兰考县全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泥砂利用河道清淤工程及泥砂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考县全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泥砂利用河道清淤工程及泥砂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磋-2023-68
2、项目名称:兰考县全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泥砂利用河道清淤工程及泥砂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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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全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泥砂利用河道清淤工程及泥砂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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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兰考县全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泥砂利用河道清淤工程及泥砂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资金来源: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自行筹集;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
(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运作模式,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投资建设合作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股东各方按合作协议约定股权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实施。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作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企业电子签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材料,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后——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lkxggzy.com/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www.lkxggzy.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4、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kxggzy.com/)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磋商文件。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于2023年09月26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于2023年09月26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谈判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磋商文件涉及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评审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考县水利局
地  址:兰考县农林大厦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1714844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737843318
地    址:兰考县东方尚品11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737843318
 
 
附件下载:公告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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