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改造智慧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xlcsyfzzx2022-28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西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YJXLCSYFZZX2022-28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2-08-10 10: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8-12 10:30:00
采购单位 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001 YJXLCSYFZZX2022-28 服务-设计 80000.0(元)

公告内容

  • 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XLCSYFZZX2022-28

    2、项目名称: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 最高限价:8万元(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内容:永靖县文冠果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6.工程概况:

    该项目建设总规模为 15000亩,其中三条岘乡8000亩,三塬镇4000亩,新寺林场3000亩,全部为文冠果经济林。项目建设共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一标段建设地点三条岘乡,种植文冠果经济林2372.3亩,新建泵房1座,安装机泵2台套,供水主管道48公里,配套建设2372.3亩滴灌灌溉管网及附属设施;二标段建设地点三条岘乡,种植文冠果经济林18214亩;新建泵房1座,安装机泵2台套,供水主管道60公里,变压器1台,配套建设 1821.4亩滴灌灌溉管网及附属设施;三标段建设地点三条岘乡,种植文冠果经济林3806.3亩,配套建设3806.3亩滴灌灌溉管网及附属设施;四标段建设地点新寺林场、三塬镇,新寺林场种植文冠果经济林3000亩;三塬镇种植文冠果经济林.4000亩,配套滴灌灌溉管网及附属设施4000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类似业务描述(附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3.须提供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最终以竞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报名、资质审核、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81010:302022年81210:30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进行报价。报名时需上传要求的资质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上传至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送至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标人资格要求资料;

    2.竞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

    注: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供应商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限制招投标三个月。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损失。经采购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3.竞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人: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124号

    人:白西安  15120500598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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