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务段2024年电锅炉维保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86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务段2024年电锅炉维保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GBT195-211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GB50273锅炉维护保养规范执行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维保条款:
对于正在运行的锅炉,需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锅炉的运行状况、安全装置的工作情况等。通过日常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电锅炉维修更换电加热管等配件时必须使用为具备生产合格证产品
5.售后服务及要求: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如对维保范围有不明之处,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2日内到现场进行勘查。联系人:苏明君 ,电话:15500024667 ”
维保范围为全包,所有部件维修更换按原厂规格进行维护,仅对巡检过程中发现故障的锅炉元件进行更换,维保内容如下:
(1)巡检过程中对发现的故障半导体加热管件按原厂标准进行更换。(2)半导体电锅炉检查线路及原有电锅炉内配线、电器配件破损更换。(3)检查电器配件是否松动、异常。(4)原有锅炉循环泵轴承、水封故障进行更换。(5)检查锅炉房管道系统。(6)原有锅炉房启闭阀、消音止回阀、法兰过滤器故障进行更换,(7)原有锅炉房压力表、表弯、表阀、温度计故障进行更换。(8)原有锅炉房蝶阀、蝶阀垫、4分阀门、4分管等小件故障的进行更换。(9)对甲方人员进行锅炉系统常见管道、循环泵故障排除培训。
维保过程中维保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维保单位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锅炉生产厂或拥有电锅炉维修或服务能力的企业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8:00时起至2024年9月5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23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车务段
项目立项人:苏明君
立项人电话:15500024667 0324-24437
技术咨询人:苏明君
技术咨询人电话:15500024667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24-62080906 1590983325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390721586@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8月30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长春车务段2024年维保业务外包 |
|
台 |
30 |
3893.80 |
13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锅炉巡检,在供暖期前完成锅炉故障维护、供暖期间锅炉发生故障时进行维修,业务外包完成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收货地点为十家堡站、郭家店站、蔡家站、大榆树站、陶家屯站、大屯站、龙泉北站、龙泉站、兴隆山站、米沙子站、沃皮站、布海站、达家沟站、姚家站、陶赖昭站、团山站、蔡家沟站、五棵树站、弓棚子站、扶余西站
交货条件及状态:电锅炉正常运转,锅炉管路辅件无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