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1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210250075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孙清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志忠0731-867888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1次澄清公告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SCG-202210250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28 15:28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SCG-202210250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28 15:28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原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三)采购清单(暂定)注:(1)表格所列品类、数量、单价均为暂定,供应商依据本清单进行报价,并计算出成交优惠率,清单中所列品类及未列入的品类均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长沙海吉星蔬菜批发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执行成交优惠率,计算公式为结算金额=基准价×(1-成交优惠率);(2)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金额的10%,则采购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而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采购合同自动终止。”更正为“(三)采购清单(暂定)注:(1)表格所列品类、数量、单价均为暂定,供应商依据本清单进行报价,并计算出成交优惠率,清单中所列品类及未列入的品类均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长沙海吉星蔬菜批发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执行成交优惠率,计算公式为结算金额=基准价×(1-成交优惠率);(2)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超过合同金额的10%,则采购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而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11-08 09:30 | 2022-11-08 09:3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11-08 09:30 | 2022-11-08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11-04 17:00 | 2022-11-04 17: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孙清 |
电 话:0731-86200129 |
地 址:长沙县金井镇金福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范志忠、陈姣、喻查 |
电 话:0731-86788808 |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磋商文件---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doc磋商文件---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doc
2022 年10 月31 日
委托代理编号:XCWZ-CGJC-2022145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210240043采购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3、委托代理编号:XCWZ-CGJC-20221452、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2102400431、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四章 | 1150000 | 1150000 |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采购项目预算:1150000.00元
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①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3、其他说明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请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磋商文件。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0731-86202185联系人:孙清采购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为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联系电话:0731-86788808联系人:曹倩、范志忠、陈姣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县金福路金井中学附近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沙县金福路金井中学附近电话:0731-86202185 联系人:孙清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电话:0731-86788808联系人:曹倩、范志忠、陈姣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注:①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其他说明(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小微、残疾、监狱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均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4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无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1150000.00元 |
第二章第16.4款 | 项目最高限价 | 1150000.00元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2份(一正两副,电子文档一份(U盘))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指定地点)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福利和监狱企业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对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评审因素和标准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 F技术=50分 | 整体服务方案(12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整体服务方案包括:总体实施方案、人员安排及工作安排、分拣流程及车辆配置、配送计划及配送时间、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计12分;方案欠完善,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1 | 技术 F技术=50分 | 食品质量保障方案(15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食品质量保障方案,食品质量保障方案包括:进货渠道及各环节质量保障、食品分类措施、食品安全措施、食品卫生防护措施、质量检验管理方案;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计15分;方案欠完善,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
1 | 技术 F技术=50分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8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特殊情况应急方案,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包括:紧急供货预案、车辆安全事故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疫情防控预案;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计8分;方案欠完善,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1 | 技术 F技术=50分 |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9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包括:规范化采购方案、检验检疫管理方案、安全保障及存储保管方案;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计9分;方案欠完善,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
1 | 技术 F技术=50分 | 退换货方案(6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退换货方案,退换货方案包括:退换货流程、退换货响应时间;方案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计6分;方案欠完善,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
2 | 商务 F商务=30分 | 类似业绩(12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高12分。(同一单位续签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商务 F商务=30分 | 企业实力(5分) | 供应商自有养殖(种植)基地的,计5分;供应商养殖(种植)基地为租赁的计3分,没有养殖(种植)基地的不计分,本项最多计5分提供养殖(种植)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面积需在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或支付凭证中体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商务 F商务=30分 | 服务承诺(13分) | 1、采购人在紧急需求或更换货物时,供应商能在1小时内送达计8分;采购人在紧急需求或更换货物时,供应商能在1-2小时送达计5分;采购人在紧急需求或更换货物时,供应商能在2-3小时送达计2分;其他情况或未承诺不计分。(提供承诺书和供应商至采购人地理位置导航截图,否则不计分。)2、包装与标志要求:容器需符合食品包装标准,筐、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味、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每件包装贴标签,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达到要求的计5分,其他情况计0分。(提供承诺书,以承诺为准。) |
3 | 磋商报价F磋商报价=2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6)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5)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服务方案说明(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最后报价(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40.签订合同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
(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
(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1、。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进行食材配送,根据食堂前日下单菜品(包含大米、肉制品、蔬菜、水果、酸奶等)要求,于第二日7时30分前配送到位,若当日临时有客餐加菜,要求两小时内送达到位。预算金额为115万元,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长沙县金井镇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第9.2(1) 款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采购需求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详见采购需求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 付款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当月服务费用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该期限内不计息)。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仲裁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甲乙双方友好协议解决 |
2.送货质量: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按质按量按时按地进行供货。配送服务要求:(一)配送食材三、项目需求
内容 | 执行标准 | 备注 |
大米、米粉、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类 | 大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03 | 1、具有 “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3、生产日期均应在保质期三分之二日期以内;4、大米和食用油要供应市场上普通流通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有比价;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
鲜肉类 | 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GB9959.1-2001 | 1、生猪等定点、当日屠宰,同时屠宰证(猪肉类必须提供)齐全,提供动物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来自非疫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肉制品,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来自非疫区。 |
蔬菜类、禽蛋类 | 蔬菜执行国家标准;鸡蛋国家标准SB/T10277-1997 | 1、蔬菜:保证新鲜,并承诺每批次蔬菜类具有农残检测报告,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禽蛋类: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
冻品类 |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6869-2005 | 1、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2、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来自非疫区。 |
鲜活水产品 | GB2733-2205 |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来自非疫区。 |
调味品 | GBT20903-2007 | 1、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要求;2、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接近。 |
新鲜水果、水果制品 | GB/T23351-2009/ISO | 当季水果;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
鲜牛奶、酸奶、乳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 | 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乳制品国标要求;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在保质期内。 |
3.按时送货: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7时30分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由此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并承诺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6.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供应商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5.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10%罚款。4.退换货处理
1.下订单: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且在20: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等要求。三、采购人责任和权利(2)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超过合同金额的10%,则采购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而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采购合同自动终止。注:(1)表格所列品类、数量、单价均为暂定,供应商依据本清单进行报价,并计算出成交优惠率,清单中所列品类及未列入的品类均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长沙海吉星蔬菜批发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执行成交优惠率,计算公式为结算金额=基准价×(1-成交优惠率);(三)采购清单(暂定)
序号 | 品类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计(元) |
1 | 筒子骨 | 斤 | 22 | 1800 | 39600 |
2 | 仔排 | 斤 | 40 | 1275 | 51000 |
3 | 草鱼 | 斤 | 15 | 1500 | 22500 |
4 | 五花肉 | 斤 | 23 | 2000 | 46000 |
5 | 腿肉 | 斤 | 23 | 2000 | 46000 |
6 | 剖好麻鸭 | 斤 | 25 | 750 | 18750 |
7 | 排骨 | 斤 | 24 | 1500 | 36000 |
8 | 牛肉 | 斤 | 55 | 1500 | 82500 |
9 | 牛腩 | 斤 | 50 | 800 | 40000 |
10 | 剖好雄鱼 | 斤 | 16 | 1200 | 19200 |
11 | 牛蛙肉 | 斤 | 35 | 1000 | 35000 |
12 | 泥鳅 | 斤 | 25 | 650 | 16250 |
13 | 剖好清远鸡 | 斤 | 20 | 1200 | 24000 |
14 | 剖好土鸡 | 斤 | 35 | 800 | 28000 |
15 | 剖好水鸭 | 斤 | 35 | 1000 | 35000 |
16 | 猪脚 | 斤 | 23 | 800 | 18400 |
17 | 猪肝 | 斤 | 20 | 500 | 10000 |
18 | 猪肚 | 斤 | 42 | 500 | 21000 |
19 | 腊肉 | 斤 | 68 | 500 | 34000 |
20 | 去皮五花肉 | 斤 | 24 | 600 | 14400 |
21 | 红萝卜 | 斤 | 4 | 1800 | 7200 |
22 | 白洋葱 | 斤 | 4 | 2000 | 8000 |
23 | 丝瓜 | 斤 | 5 | 2200 | 11000 |
24 | 扁豆 | 斤 | 8 | 2000 | 16000 |
25 | 小白菜 | 斤 | 5 | 2200 | 11000 |
26 | 包菜 | 斤 | 3 | 2500 | 7500 |
27 | 辣椒 | 斤 | 8 | 2500 | 20000 |
28 | 花菜 | 斤 | 5.5 | 2500 | 13750 |
29 | 苦瓜 | 斤 | 7 | 2200 | 15400 |
30 | 快菜 | 斤 | 5 | 2200 | 11000 |
31 | 藤蕹 | 斤 | 6 | 2200 | 13200 |
32 | 大蒜叶 | 斤 | 8 | 1800 | 14400 |
33 | 上海青 | 斤 | 5 | 2000 | 10000 |
34 | 香菜 | 斤 | 9 | 300 | 2700 |
35 | 茄子 | 斤 | 5 | 1500 | 7500 |
36 | 姜 | 斤 | 7 | 300 | 2100 |
37 | 葱 | 斤 | 9 | 350 | 3150 |
38 | 南瓜 | 斤 | 3 | 2000 | 6000 |
39 | 冬瓜 | 斤 | 3 | 1200 | 3600 |
40 | 大蒜子 | 斤 | 6 | 500 | 3000 |
41 | 豆角 | 斤 | 6 | 1500 | 9000 |
42 | 黄瓜 | 斤 | 5 | 1500 | 7500 |
43 | 藕 | 斤 | 7 | 1500 | 10500 |
44 | 芋头梗子 | 斤 | 6 | 1200 | 7200 |
45 | 芋头 | 斤 | 7 | 1500 | 10500 |
46 | 西红柿 | 斤 | 6 | 1200 | 7200 |
47 | 土豆 | 斤 | 4 | 1500 | 6000 |
48 | 白萝卜 | 斤 | 3 | 1200 | 3600 |
49 | 榨菜头 | 斤 | 4 | 1500 | 6000 |
50 | 韭菜 | 斤 | 6 | 800 | 4800 |
51 | 油菜苔 | 斤 | 6 | 1200 | 7200 |
52 | 红菜苔 | 斤 | 12 | 1200 | 14400 |
53 | 四季豆 | 斤 | 8 | 1500 | 12000 |
54 | 冬苋菜 | 斤 | 6 | 1500 | 9000 |
55 | 莴笋 | 斤 | 6 | 1500 | 9000 |
56 | 芹菜 | 斤 | 6 | 600 | 3600 |
57 | 荷兰豆 | 斤 | 8 | 800 | 6400 |
58 | 香菇 | 斤 | 10 | 846 | 8460 |
59 | 米 | 包 | 105 | 400 | 42000 |
60 | 碱面 | 件 | 130 | 30 | 3900 |
61 | 味精 | 件 | 215 | 15 | 3225 |
62 | 植物油 | 件 | 352 | 70 | 24640 |
63 | 银丝面 | 件 | 98 | 15 | 1470 |
64 | 100%纯芝麻油 | 件 | 245 | 15 | 3675 |
65 | 蒸鱼油 | 件 | 150 | 10 | 1500 |
66 | 红烧酱油 | 件 | 125 | 10 | 1250 |
67 | 生抽 | 件 | 98 | 10 | 980 |
68 | 派仔腊八豆 | 件 | 130 | 40 | 5200 |
69 | 干香菇 | 斤 | 45 | 120 | 5400 |
70 | 蚝油 | 件 | 98 | 12 | 1176 |
71 | 墨鱼 | 斤 | 120 | 120 | 14400 |
72 | 土鸡蛋 | 个 | 1.5 | 12000 | 18000 |
73 | 榨菜皮 | 斤 | 25 | 150 | 3750 |
74 | 皮蛋 | 个 | 1.8 | 2000 | 3600 |
75 | 1000打包盒 | 件 | 145 | 30 | 4350 |
76 | 云耳 | 斤 | 60 | 119 | 7140 |
77 | 火焙鱼 | 斤 | 70 | 100 | 7000 |
78 | 龙口粉丝 | 包 | 12 | 300 | 3600 |
79 | 豆笋 | 斤 | 18 | 233 | 4194 |
80 | 干鱿鱼丝 | 斤 | 35 | 90 | 3150 |
81 | 绿豆 | 斤 | 8 | 400 | 3200 |
82 | 薏米 | 斤 | 15 | 120 | 1800 |
83 | 盐 | 件 | 85 | 4 | 340 |
84 | 干酸菜 | 斤 | 30 | 120 | 3600 |
85 | 萝卜干 | 斤 | 10 | 200 | 2000 |
86 | 干辣椒 | 斤 | 30 | 300 | 9000 |
合计 | 1150000.00 |
五、数量确定成交供应商每一个星期向采购人提供一次长沙海吉星蔬菜批发市场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星期的货款将在确认后的市场价基础上按各类的单项投标优惠率进行结算,货款按月进行支付。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变动幅度超过30%,成交供应商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四、价格确定4.对于货不对版或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3.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成交供应商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2.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1.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七、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2.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该期限内不计息)。1.付款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六、付款方式数量要确保准确,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九、考核办法八、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4.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未将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每天按未付货款总数的3‰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滞纳金。3.在约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未将货款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有权随时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2.如果送菜迟到达30分钟以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按当天菜款的10%进行支付)。
2、本项目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县财采购[202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验收。十、验收3、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80%(已扣除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供应商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月罚款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时间: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食堂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时间: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食堂月度考核评分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分值 |
1 | 准时送货 | 30 | 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扣分: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迟到15分钟-30分钟的每次扣2分;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3分。 | |
2 | 食材 品质 | 35 | 要求:所有食材均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扣分:发现变质、过期食材、三无产品,每次扣5分;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分;没按采购人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每次扣1分;食材利用率低于90%,每次扣2分;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票的,少送或者漏送的每次扣1分。 | |
3 | 服务质量 | 30 | 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扣分: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1分/次;未及时补货的扣3分/次;未能满足采购人的临时采购要求,每次扣2分;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2分. | |
4 | 结算及时性 | 5 | 要求:按月及时与采购人对账、结账。扣分:因中标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5分。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项目 | |||
序号 | 时间 | 扣分事由 | 扣分值 | 备 注 |
年 月考核得分 |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考核人:供货商负责人:
三、服务方案说明附件6:其他说明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1: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7:服务方案说明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1: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六、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附件8-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九、最后报价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2)受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盖供应商单位章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2、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1(3)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3个月是指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曾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地址: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方案、食品质量保障方案、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退换货方案。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三、服务方案说明
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7-1: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8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附件9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总价:大写: 小写:成交优惠率: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分项价格表附件9-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 位 | 服务要求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合计 |
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说明: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投标时自行准备,不封装在投标文件中,现场递交)报价一览表附件9: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总价:大写: 小写:成交优惠率: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说明: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附加9-1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 位 | 服务要求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合计 |
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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