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药事管理系统)(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320240001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31-3244590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哲0831-71932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320240001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药事管理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潜在供应商询问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名称

系统总体要求

药事管理系统

1.“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兼容性、安全性。

2.“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架构,易于扩展和维护。

3.与医院其它系统的集成:“系统”应提供可集成到医院其它系统的标准接口,能在Win 2000 / Win XP / Win 7 / Windows Vista简体中文操作系统平台上运行。接口应成熟、稳定,集成方便。

4.使用要求: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结果清晰明了,允许操作使用人员根据自己的习惯对相关功能进行个性化设置。

5.“系统”运行速度快,无明显的并发延迟。“系统”应通过对数据进行预处理等手段以提高系统运行和统计效率。

★6. 本次项目采购系统须与医院现有HIS系统无缝对接,与医院现有合理用药系统无缝对接,药品规则保持一致,应承诺中标后能做好系统的对接工作,并能在实现数据利用的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如果虚假承诺导致成交并签订合同,却无法实现者,除合同无效外,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并被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一支专业、有丰富开发实施经验的技术团队保障项目的成功。其中,现场项目经理应具备5-10年及以上医疗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经验,且成功主导实施过三甲综合医院的同类项目。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中,应具备系统分析师、高级程序员等认证的技术人员。在项目周期内必须保持人员的稳定性,无特殊原因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团队中有在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经历的药学人员不少于2人,协助医院制定药品规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医院盖章的工作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丰富的合理用药系统项目实施经验,具备5年及以上实施经验。

★8.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检测合格的全新正品,产品功能须完全符合响应功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功能不符合响应或来源渠道不合法,将被认定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更正为:一、总体要求

名称

系统总体要求

药事管理系统

1.“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兼容性、安全性。

2.“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架构,易于扩展和维护。

3.与医院其它系统的集成:“系统”应提供可集成到医院其它系统的标准接口,能在Win 2000 / Win XP / Win 7 / Windows Vista简体中文操作系统平台上运行。接口应成熟、稳定,集成方便。

4.使用要求: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结果清晰明了,允许操作使用人员根据自己的习惯对相关功能进行个性化设置。

5.“系统”运行速度快,无明显的并发延迟。“系统”应通过对数据进行预处理等手段以提高系统运行和统计效率。

★6. 本次项目采购系统须与医院现有HIS系统无缝对接,与医院现有合理用药系统无缝对接,药品规则保持一致,应承诺中标后能做好系统的对接工作,并能在实现数据利用的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如果虚假承诺导致成交并签订合同,却无法实现者,除合同无效外,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并被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检测合格的全新正品,产品功能须完全符合响应功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功能不符合响应或来源渠道不合法,将被认定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由此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变更事项2: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详细评审

技术参数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9分: 1.其中带“▲”的为主要参数,共24项,有一项负偏离扣1.025分,扣完为止。 2.其中不带“▲”的为一般参数,共44项,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 注:项目服务要求条款中明确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其满足要求。

29.00

客观

服务应答表

更正为: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审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详细评审

技术参数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9分: 1.其中带“▲”的为主要参数,共25项,有一项负偏离扣0.932分,扣完为止。 2.其中不带“▲”的为一般参数,共57项,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 注:项目服务要求条款中明确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其满足要求。

29.00

客观

服务应答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0831-3187313,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1-324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7193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7193265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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