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2021年-2024年秸秆禁烧互联网专线租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27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2021年-2024年秸秆禁烧互联网专线租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2021年-2024年秸秆禁烧互联网专线租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2021年-2024年秸秆禁烧互联网专线租赁采购项目/GXTFZB-2021-TT-102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2021年-2024年秸秆禁烧互联网专线租赁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本项目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为人民币75.6万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两名中选人,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中选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序号 |
中选顺序 |
预估中选份额 |
预估中选数量(条) |
预估中选金额(万元) |
1 |
第一中选人 |
60% |
36 |
45.36 |
2 |
第二中选人 |
40% |
24 |
30.24 |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00元/条/月,参选人的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60条带宽为10M的固定IP互联网专线,专线开通相关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付期:中选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进行施工对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单条互联网专线的安装调试接入并顺利开通。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自电路服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如项目用户对本项目业务终止合作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公布的最新集采范围中含本次采购标的内容,本项目互联网光纤专线租赁服务自然终止,参选人须考虑本风险。
2.4服务地点: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及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止递交应答文件之日在国内具备同类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
3.4参选人具备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6)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纳入中国铁塔【总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参选将被否决。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7参选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8其它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日18时00分。
5.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
5.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比选文件请联系本公告“9.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后再进行报名。
5.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5.6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其他方式暂不受理),转账时备注“秸秆焚烧视频监控项目报名费”。
5.7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5.8邮件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4)企业信息表;(5)比选文件购买银行转账回执扫描件。请将以上信息发至gxtfzb@163.com后联系蒙女士,联系方式0771-2419331。
5.9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二路8号柳畔东堤柳州铁塔会议室 。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分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二路8号柳畔东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陆柳玲/郭耀洲
联系人1:陈明杨 电话:18587924539 电子邮件:Mingyang_Chan@163.com
联系人2:翁慧珊 电话:15928694839 电子邮件:wenghuishan2021@163.com
联系人3:周识春 电话:18077105275 电子邮件:zhou18077105275@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