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麦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020-833136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
  2.2项目规模:项目整治起点为初溪拦河坝位置,终点为在建石滩大桥下游顾屋村口,整治总长度约7.13km,建设内容包括:水安全提升、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等。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2.3最高投标限价:349348421.95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整治起点为初溪拦河坝位置,终点为在建石滩大桥下游顾屋村口,整治总长度约7.1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右岸堤防提标加固长约7.35km;左、右两岸滩地护岸整治长约10.48km;新建碧道长约7.13km(包括园路、栈道、砾石路、广场、儿童及运动场地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配套驿站建筑、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坞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党建文化宣传、主题景观小品等文化设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3.5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方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按类别就低计算,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
  (3)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8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评审依据以评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3年5月 6 日至2023年5月 29 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 29 日10时00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半小时内,即:2023年5月 29 日10时00分至2023年5月 29 日10时30分。
  5.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 29 日10时00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5.7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20〕102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3年9月27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9、诚信得分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或“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的为准,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施工企业(简称“未入库企业”),诚信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即“未入库企业”的诚信评价总分=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水务建设市场主体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中诚信评价得分低的市场主体作为联合体的诚信评价得分。
  10、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解放南路38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292324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监督电话:020-826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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