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水利局浏阳市小型水库宗地测量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1031800982
预算金额158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浏阳市勘察测绘院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103180098-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水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勘察测绘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小型水库宗地测量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0318009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浏阳市小型水库宗地测量采购 地质勘测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15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5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13 —— 2021-06-27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在权属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测绘科学技术测定 界址线的位置、形状、数量、质量, 计算面积, 按1:500绘制地籍图, 将成果上传至测绘系统 , 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准确依据,确保全部水库顺利颁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7,说明:水库颁证且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余款3%质保期满后视质保情况进行支付,若无质量问题及乙方违约行为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付。本协议价格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检测检验费、设备费、差旅费、食宿费、各类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城支行(浏阳市勘察测绘院:800083745509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管线测绘技术规程》CH /T6002-2015

《浏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浏政发[2018]9号)

《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1008-200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湘建房[2017]42号)

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合同按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算申请。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在申请测绘时,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浏阳市勘察测绘院资料收件清单》要求提供各项资料。甲方对其所提供资料和标的物现场指界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若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或现场指界不真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2甲方必须实地指定测图范围,并负责解决野外测图过程中的村、组等协调及青苗赔偿。

6.3乙方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室内外的测量工作,并对测绘时点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按时提交成果资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测绘成果资料出现错误,

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及其他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6.4甲方有权对乙方测量的进度、质量进行随时跟踪、检查与监督;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测量技术服务费。

6.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测绘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非乙方提供测绘成果资料质量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后期相关手续,甲方不得要求退回测量费,如需重新外业测量或内业制图的,甲方应负责重复测绘工作的相关费用,原测绘成果资料自然作废。

6.6预测报告中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不得用于购房合同附图,甲方不能将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直接作为产权登记依据。

6.7乙方所完成的图纸资料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提供给设计单位、建设方等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使用,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使用该图纸资料。

6.8乙方应及时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劳动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成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自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2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环府路23号
法定代理人: 邓华 法定代理人: 刘琳
委托代理人: 彭孝健 委托代理人: 张新务
电话: 0731-83640279 电话: 0731-83626336
传真: 0731-83640279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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