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惠安环境监测站原子荧光光谱仪、硫化物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4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B【2023】202号
预算金额43万元
招标公司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595-8739992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苏199599865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泉州市惠安环境监测站原子荧光光谱仪、硫化物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ZZB【2023】202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泉州市惠安环境监测站原子荧光光谱仪、硫化物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泉州市惠安环境监测站原子荧光光谱仪、硫化物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州市惠安环境监测站原子荧光光谱仪、硫化物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
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
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原子荧光光谱仪为35万,硫化物前处理设备为8万,超过最高
限价的将视为无效谈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08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23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间: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节假日正常发售),可通过“福易
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合同
包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
栋23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
栋23层)
七、其他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
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3】202号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惠安环境监测站原子荧光光谱仪、硫化物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
二款的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
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
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原子荧光光谱仪为35万,硫化物前处理设备为8万,超过最高
限价的将视为无效谈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节假日正常发售),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
台2.0(网址: http://www.fycbid.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每套售价人
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备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fycbid.cn)的“注册”>
“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
购买招标文件(包括相关的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登录”一“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招标
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
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
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
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
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文件
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
平台》的“客户指南 平台指南”查看“电子标操作指南”或直接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
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2421018498、591827556)。未
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
活动。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
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苏,联
系电话 0595- 28161888/0595-87391887,传真 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 288-1号),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5-87399920。
十、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科技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
有限公司,账号:13510501040007734。
十一、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fycbid.cn:8000/),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
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
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附: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号采购标的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技术规格及要求
1 原子荧光光谱仪1项 350000.00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硫化物前处理设备 80000.00
备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磋商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在报价时必须完整。
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 288-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95-873999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3层
联系人: 小苏
电 话: 19959986553
电子邮件:
η⑦u>x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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