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hs2024-gz-g004
预算金额59.6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975889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廖磊15170617163
公告正文
赣州市人民医院 耳鼻喉科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政府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24404301010080) 甲方: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梅关大道 16 号 电话:07975889203 乙方:湖北甫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大冶市大箕铺柯大兴社区马易先路 7 号(鄂东 南医疗器械产业孵化园 2 栋 109) 联系人:廖磊 电话:15170617163 签约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 1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代理 活动(项目编号:GZHS2024-GZ-G004),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 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须遵守廉洁承诺协议书,详细内容见 附件一。 一、以下文件若在本次采购过程实际存在,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含采购过程补充通知、答疑回复、变更等);3、响应文件; 注:若上述文件及本合同就某一事项意思表示不一致,则以产生 时间晚的文件内容为准。 二、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数量、单价:
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 号医疗器械 注册证产 地数 量单 位单价(元)总价(元)
二氧化碳 激光治疗 仪迪美DM-300国械注准 201730146 33吉林 长春1596500.00596500.00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596,500.00元),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 服务/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设备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如有)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送达、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且验 收合格后,收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金额的 100%,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处理。 2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应在签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 用状态。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延期供货,乙方须配合甲方工作进度进行。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797-5889202,行政楼 110 室。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按金额 29825 元向甲方现金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缴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在货物交付、验收 合格、质保期后退还,不计利息。如有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 合本招标(谈判)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 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 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而 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任何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硬件或软件 等,均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行业通 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以及本招标(谈判)文件的要求,若检验结果 不符合以上任意一条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责任,同 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设备仪器或解除合同的履行。 3 5、乙方提供的中标产品必须最新生产的设备,若是国产产品,生 产日期必须距甲方收货日期 90 天内;若是进口产品,生产日期必须 距甲方收货日期 180 天内。超出此期限的,保修时间(质保期)在乙 方承诺的基础上按超出天数的 2 倍时间延长。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 差最高期限不得超过 1 年(即 365 天)。 六、验收: 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试用 30 天(且正式使用 5 次及以上)内无故障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逐条进 行正式验收。如有必要,可请第三方验收。 1、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 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整机、所有辅助设备及零配件保证是原产 地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验收前必须为厂家原装包装,否则按退货处 理。成交供应商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在验收时一并交 给采购人,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 作手册、使用指南、设备操作使用培训 PPT 文档、设备上岗操作考核 试题、年度保养计划、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合规性报告,技术说明 书、操作手册应同时提供电子版交给采购人。若为进口产品,还需提 供相应报关单、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如有)、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法 检目录内产品),若成交供应商未将上述资料交与采购人,视为成交 供应商供应的设备仪器来源不合法,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重新提供 4 设备仪器,也有权决定解除合同的履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属于 法定商检的产品,需进行商检,提供相关报关资料证明。属于计量器 具(含强检和非强检)的需提交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证书,供应商负 责初次检测。属于射线装置的,按院方要求协助办理放射诊疗和辐射 安全许可相关各种手续。需要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的,供应商必须无 条件开放设备信息接口并对接医院现有系统(所有接口费用已包含在 项目预算金额中),并协助联网。上述各项作为验收的一部分,相关 费用均已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2、试运行:如在试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以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 计算试用时间,如验收前发生 3 次及以上设备故障,成交供应商需更 换全新设备,更换设备后重新计算试用时间,更换后的设备在试用期 仍出现 3 次及以上设备故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正式验收: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组 织使用科室及供应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经合同双 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配置清单、技术参 数响应表、验收报告等)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并 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七、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 36 个月保修期,保修期内 如有无法解决的故障,免费更换或退货处理。乙方接到报修后 2 小时 内响应, 6 小时内到达现场,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售后服务电话: 5 李智强:18663122002;承诺免费提供 1 名院内工程师和 1 名临床使 用人员外出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培训学习,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9 天。 2、开机率:在保修期内保证 95%的开机率(按一年 365 天计算),停机时间每增加一天, 保修期相应延长 7 天。 停机时间定义:在工 作时发现设备故障,故障导致影响工作 1 小时以上 4 小时以下计停机 时间为半天,大于 4 小时计 1 天,如果发生在非工作时间的备件更换、软硬件升级等不计入停机时间。 3、乙方安排有资质的工程师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工程师资质材 料需提供给甲方备案),直至该货物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 练操作为止。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功能、主要部 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 急情况的处理等。技术培训时需准备培训内容的电子演示文稿(PPT),并制定培训后相关人员的考核试题。培训结束后将资料一并交给甲 方。 4、保修期(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照说明书或制造商的要求对 提供的货物按照年度保养计划进行保养,否则,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 金,如保修 2 年,其中一年未进行保养则扣除 50%履约保证金。保修 期(质保期)内相关软件无条件升级,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八、违约责任: 1、交货违约: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安装 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 6 按每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2‰计收。乙方延迟交付货物超过 3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若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推迟交货,可以免责。 2、质保违约: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需按照合同第七条的约定 处理故障,违约金按到场时间每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2‰计收,不 足一天超过 12 小时算一天。在没有备用机使用的情况下,如果设备 连续故障超过 1 个月,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解除 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且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货款;(2)要求乙方 更换全新原装设备;(3)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公司维修,所产生费 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设备仪器或解除合 同。 4、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质 量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项或逾期退还保证金的,甲方除应 当支付合同款项或保证金本金以外,还应当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给乙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或 退还的除外。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以及因政策变 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与乙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7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赣州市卫健委等政府部门列入“黑 名单”或禁止业务往来时,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项目配套软件或第三方软件接入医 院信息系统的,应当遵守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因违反 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赣州市人民医院 乙方(盖章):湖北甫德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23607004917506816 签字日期:2024 年 9 月 2 日 8 附件一: 廉洁承诺协议书 甲方:赣州市人民医院 乙方:湖北甫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 效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签订本廉洁承诺协议书并予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 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参与采购申请、询价、招标、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不得以 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 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 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的选择。 四、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 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 处费;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提供各种无偿服务,报销应 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 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 不 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 七、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或行政 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计入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设备使用科室代表(签字):设备耗材科代表(签字): 2024 年 9 月 2 日 9 附件二: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配置清单(DM-300)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激光主机DM-3001
2七关节导光臂1
3激光防护眼镜2
4激光防护眼罩1
5f=50m 治疗手具1
6f=100mm 治疗手具1
7脚踏开关1
8标准电源线1
9防尘罩1
10激光显微瞄准器1
11显微镜连接器1
12光纤耦合器套件NN-GX2001
13空气过滤器1 套
14光纤3 根
15光纤更新套装:光纤切割和剥脱组件1
16消毒托盘1
17光纤手具3
18手具消毒组件1 套
请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在仔细确认配置清单无误后签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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