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4sqgcz2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任艳0552-30869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冬0551-651495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净化工程项目答疑补遗(1)BB2024SQGCZ2571

1.项目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净化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净化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1:招标文件“投标人综合实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净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净化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或外省同等级别,如北京“长城杯”、上海“白玉兰杯”、江苏“扬子杯”、山东“泰山杯”等)的得3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6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为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和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十四条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第十五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1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本次招标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招标,按照评选的原则,后期也是不能以参建单位参与评奖;全国范围来讲,医疗专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情况居多数,作为参建单位,无法参加奖项评审,自然无法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及官网获奖名单;鲁班奖作为一个项目的整体荣誉,离不开所有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请招标人考虑实际情况,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明确:项目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总包单位)获奖证书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并同时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获奖项目),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获奖要求。医疗专项工程,以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为主要内容;本次评分办法中,奖项要求为“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等同于安徽省的“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请建设单位考虑项目的实际施工内容,增设全国装饰工程奖及省级装饰工程奖,力求全面、公开、公正、合理。

回复:可以增设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及省级建筑工程装饰奖,如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或总包单位)获奖证书(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并同时提供参建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获奖要求。

事项2:招标文件52页“投标人采用本次招标参考品牌作为所投品牌的,无需提供参考品牌表,也无需提供《采用非本次招标参考品牌的情况说明》,合同签订后按照本次招标参考品牌报发包人确认后实施。”,请问:技术规范书中提到的“投标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认证、检测报告等是否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回复:技术规范书中提到的相关证明、认证、检测报告等为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3:评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中1、在满足招标公告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项目业绩加6分,本项最多得12分。请问:增加的业绩是否指的是投标人业绩?

回复:指的是投标人业绩。

事项4:招标文件第185页“九、其他资料:1、上传投标文件之日本单位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图;2、上传的其他资料”,而招标文件第58页“1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评委会通过“评标系统”查询投标人其他信用记录(含其他不良行为查询及公共资源局处罚查询),并填表说明”,请问:①本单位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图时间可否为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后的查询截图均可?②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没有此项。

回复:上传之日指的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时最近时间的截图;信用查询结果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投标人信用要求执行即可。

事项5: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自带的封面的项目编号为:BB2024SQGCZ257,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为:BB2024SQGCZ2571,少了“1”,软件中自带的格式无法修改,请问:封面是否以软件自带的格式为准?

回复:可以以软件自带的格式为准。

事项6:二、招标文件打分项“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3分,共12分。 注: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般要求于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本项目实施内容与证书没有相关,请建设单位予以删除。

回复: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工程,招标范围中涵盖医疗器械,且此认证证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并无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7:按照招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问,创建优质营商环境及招投标实施细则,对于项目招投标都鼓励企业进行联合体参与投标,建议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回复: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工程,结合项目本身情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事项8:招标文件第62页中提到,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3分,共12分。

本工程为专业承包工程,属于施工类项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大多为医疗器械设备供应商拥有,排除了大量建筑业施工企业,建议该项评分设置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共12分。

回复: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工程,招标范围中涵盖医疗器械,且此认证证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并无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9:招标文件第4页中提到,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已完工类似净化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竣工验收文件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等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净化部分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投标人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评标委员会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事项10:招标文件第4页中提到,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已完工类似净化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竣工验收文件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请问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是否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11:投标人的提供的净化业绩若是总承包施工单位直接发包的净化项目,可以提供净化业绩的分包合同协议书,但无法提供净化业绩的竣工材料,提供总承包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事项12: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为本项目合同中标价(扣除暂列金)的 2%,是否包含临建费用、水电费用、创优费用。

回复:不包含。

事项13:招标文件第5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项目建设。本项目造价金额高、施工内容多、涉及专业广,建议招标人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复: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工程,结合项目本身情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事项14: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pdf导入的地方)软件中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但是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导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清单格式的端口中的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有细微差别,请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pdf导入的地方)是否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清单格式导出的报价格式为准即可?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清单格式导出的报价格式为准。

事项15: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计价软件版招标控制价?

回复: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只提供EXCEL版,软件版只提供*.18bzb。

事项16:铅防护自动门应采用防辐射玻璃,而清单标注为防火玻璃,是否有误?考虑到价格相差过大,建议清单特征描述做调整。













回复:铅防护自动门上观察窗采用的玻璃按照满足清单标注的铅当量要求的防护玻璃进行报价。

事项17:射线防护窗应采用防辐射玻璃,而清单标注为钢化玻璃,是否有误?考虑到价格相差过大,建议清单特征描述做调整。




回复:按清单标注3个铅当量的防护玻璃进行报价。

事项18:招标图纸中每间手术室安装一台智能液晶控制屏,而第97条和599条,清单描述为“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和“情报面板”,是否为同一设备,重复统计?













回复:重复,投标时按此清单报价,结算时予以扣除。

事项19:微压计此压力表是否只是就地数显房间的压差信息,无需作为传感器反馈信号?




回复:是的。

事项20:四层手术中心图纸中有手术室信息化管理平台、32寸显示屏,招标清单中未含有上述列项,上述列项是否在此招标内?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事项21:四层手术中心图纸中SZP为LED观片灯,招标清单中为观片屏,如是屏幕是否为电脑显示终端,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观片屏为准。

事项22:系统图中新风机皆有防冻回风管及阀门,平面图中没有此内容。是否需要?控制逻辑须补充图纸。




回复:以平面图为准。

事项23:设备表和配管图中可见CAHU-Y401~ CAHU-Y419空调机组内含辅助深度除湿段,但清单中未描述此段位,根据设备表显示水盘管容量已足以达到除湿效果,设计说明也说是循环机组干工况运行,不需要除湿。此辅助深度除湿段是否为已取消?

回复:不取消,机组报价须包含此部分内容。

事项24:设计说明中描述蒸汽加湿管及加湿凝水管皆为无缝钢管,而清单中并无如图中管径的无缝钢管(DN50、DN40、DN32、DN25、DN20),是否漏项?

回复:清单未漏项。

事项25:技术规范书中描述消防排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而清单中有厨房排烟,是否需要报价。

回复:需要报价。

事项26:2F PCR非净化区域配电箱编号:2jyups-ap容量为40KW, 进线段为WDZB-YJY-4*35+1*16 SC60/CT,而配电箱2jyAT3出线端为配电箱2jyups-ap 容量为22KW。核实统一,并调整UPS容量。







回复:总配电箱需调整UPS改为50kva,2jyups-ap进线为WDZB-YJY-4*35+1*16-SC60 ,电量改为40kw,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综合考虑报价。

事项27:图纸中二次输血科监控录像机为8口,清单中为16口,请明确以何为准(余同)。



回复:以清单为准。

事项28:清单中有三层产房内容,图纸未见,如包括产房,请提供产房相关图纸




回复:图纸已提供,详见非净化电气智能化三层产科平面图。

事项29:图纸中有婴儿防盗系统,清单中无相关内容,如包含请提供清单。

回复:不包含。

事项30: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表中四管制风冷热泵机组有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和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无四管制热泵机组,建议增加麦克维尔空调风冷热泵机组。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生产四管制热泵机组,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31: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表中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和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新晃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欧科空调、特灵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在医院应用较少,建议增加南京天加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有医院业绩,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事项32:招标文件第19页第5条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第41页3.2.5.2条总包服务费、第54页17)条、第68页第7)条,投标人是否可以理解为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各综合单价内,不需要单独列项计取。

回复: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各综合单价内,不需要单独列项计取。

事项33:结合招标文件18页34条、招标文件43页3.2.11.1条、招标文件43页3.2.11.4条、标文件43页3.2.11.5条、招标文件46页6.5条、招标文件74页第2条、招标文件第81页1.13.2条、招标文件第97页第11条、招标文件第97页12条、招标文件第102页14.2条等是否可以理解为除了电线、电缆按照蚌埠市信息价格进行调差,其他综合单价均不调整,同时结算时按照投标总价(扣除暂列金及电线电缆综合单价调差后)加上变更签证以再加上补充协议以及工程履约索赔作为结算价,合同内工程量不再重新计量?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事项34:招标文件65页(3)条①中表明投标人拒绝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合理,请问是否指的招标文件13页25项第2条所要求的澄清或者说明?是直接在投标文件《(20)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中澄清还是评标时当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回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的90%,相关说明和材料可以直接放在投标文件《(20)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中。

事项35:招标文件53页(一)条此处说的合理幅度是否指的招标文件13页25项第2条所要求的澄清或者说明?且本条要求为投标人当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请问此处与招标文件第170页(20)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有何不同?

回复: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自行理解。

事项36:招标文件66页(4)条是否理解为投标报价的每条综合单价均应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

回复:是的。

事项37:招标文件66页(4)条需重点评审子目是否指的是招标文件67页第3)条所要求的具体哪些清单子目综合单价需要评审?

回复:是的。

事项38:招标文件第66页有关于《需评审材料表》的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此表格,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有需评审材料?

回复:本项目无需评审材料。

事项39:招标文件第54页第7)条投标人工工日单价低于157.96元/工日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第67页第1)条,当投标人报价的人工费低于公布的预算价的人工费的90%时,则判定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其商务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否可以理解为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人工费总和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的90%?

回复:人工费为该项目整体人工费合计。

事项40:招标文件第68页第2)条当投标人报价中材料费低于公布的预算价的材料费的80%时,投标人应当提供材料费降低报价的承诺书,请问是否本项目所有的材料价格均需与招标控制价进行对比并对低于控制价80%的材料提供承诺书?

回复:材料费为该项目所有材料费合计。

事项41:招标文件第68页第2)条需评审材料的价格评审,此处所要求的是否指的是招标文件第66页“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主要是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材料,使用量较多的材料,需重点评审材料的范围见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需评审材料表》。”

回复:本项目无需评审材料。

事项42:请问本项目是否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如有此部分费用是否已包含在总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中?

招标文件第93页8.4.1条




招标文件第131页第(2)条《附件12:总承包管理及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回复:是的。

事项43:投标制作软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要求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但是投标计价软件导出的表格与招标文件上给的表格编号等略有不同,是否以投标计价软件导出的格式为准?

回复:以投标计价软件导出的格式为准。

事项44:主通道电动门该如何区别?是否指的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通道电动门的11樘,其他所有的电动门均为主通道外电动门?

回复:主通道电动门详见设计图纸,除清单特征描述通道电动门外其他均为主通道外电动门。

事项45:招标清单控制价中以下材料综合价格偏低,请调整综合单价控制价。










回复:价格无误。

事项46: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其排版版面是否可以有底色,是否可以防止施工类或设备类等图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47:本项目工程量多,范围广,需要核对图纸清单,原计划1月9日开标,其时间不够用,建议项目开标时间推迟到1月25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48:关于器械柜/药品柜/麻醉柜、手术室墙板和维护结构、保温柜/ 保冷柜、贝壳式医用感应刷手池,推荐品牌为“常州浩东、上海苗钧、费普顿、常州凯杰、无锡卡努尔”。经市场调研,浩东品牌可满足该参数且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不再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相关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49:关于电动平移自动门(主通道)、电动平移气密门(其他区域),主通道推荐品牌为“曼诺欧宝(泰州)自动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保兴达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意程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推荐品牌实为欧宝(泰州)一个厂商控制,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电动平移气密门(其他区域)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盖泽工业(天津)有限公司”。经市场调研,欧尼克品牌可满足该参数且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不再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电动平移自动门(主通道)、电动平移气密门(其他区域)经核实北京天保兴达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不生产电动门,电动平移自动门(主通道)、电动平移气密门(其他区域)的推荐品牌取消,满足参数要求即可,承诺选用的品牌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50:6.UPS设备参数要求:“要求 UPS:工频机,输入电压:380VAC±15% 输入频率:50±10%,输入谐波电流总含量<5.5%,输入功率因数>0.9。”、“UPS系统配置双母线同步控制器,便于实现双母线系统的同步输出。须详细说明此功能的实现方式。”,经市场调研,以上参数推荐品牌中仅有索克曼溯高美满足,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上述参数要求取消,相关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51:绝缘系统/隔离变压器设备有招标参数要求,经市场调研推荐品牌中仅有本德尔满足,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能满足参数要求,不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相关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52:招标文件中数字一体化观片灯显示屏参数要求:“2.输入:DVI+VGA+SDI,输出:SDI。并提供实物照片证明文件”、“4★产品符合CCC安全认证,CCC认证上的制造商和生产企业名称一致。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符合IEC 60601-1安全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的公章)”,以上参数经市场调研,招标推荐品牌中仅有深圳市嘉利达专显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且厂家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拒绝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和报价,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能满足参数要求,不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相关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53:关于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器参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器系统须具有国家食药监局质量检验中心关于电磁兼容性检测合格报告以及安全规范生产合格报告两份证书并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提供复印件”,以上参数经市场调研,招标推荐品牌中仅有湖南埃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且厂家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拒绝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和报价,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删除该条参数要求,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相关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54:关于设备带参数要求:“▲4 设备带制造企业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抗细菌 99.5%以上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11 设备带烤漆附着力通过 GB/T5210-2006《 色漆和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以上参数经市场调研,招标推荐品牌中仅有湖南埃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且厂家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拒绝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和报价,该参数具有指向性及唯一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参数要求,资料中标后提供。

回复:删除上述参数要求,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相关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事项55:由本次投标为电子标,上传大小有限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主要货物技术参数中各项材料均有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专业的测试认证证书等产品资料的要求,是否所有产品资料投标阶段无需提供,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投标阶段投标人选用推荐品牌表中的任一品牌均视为满足要求?

回复: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证明、认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可以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投标人采用本次招标参考品牌作为所投品牌的,无需提供参考品牌表,也无需提供《采用非本次招标参考品牌的情况说明》,合同签订后按照本次招标参考品牌报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事项56:招标文件中关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要求有四处,第一处:招标文件P59页“二、技术标详细评审。”;第二处:招标文件P61页“表三、技术标详细评审表;”第三处:招标文件P63-64页“施工组织设计”;第四处:招标文件P183页“八、施工组织设计”。四处所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均不一致,请明确以哪处编制要求为准?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要覆盖所有要求的内容,同时要求严格按照暗标标准进行编制。

事项57:关于无机板墙面阳角处的处理,装饰节点图中显示采用R50铝合金专用圆弧角型材,但设计说明采用不锈钢防撞护角和PVC防撞护角,招标清单中只含有PVC防撞护角的工程量,请问是否以清单为准?







回复:无钢制墙体。

事项58:装饰图纸设计说明描述“除数字化手术室和杂交手术室(OP16、OP18、OP19、OP20)外,其他手术室吊塔和无影灯均为甲供”,是否表示数字化手术室和杂交手术室(OP16、OP18、OP19、OP20)的吊塔和无影灯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招标清单无对应项目。




回复:吊塔和无影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事项59:为确保轻钢龙骨隔墙的耐火极限满足要求,非紧邻土建隔墙的轻钢龙骨隔墙,其龙骨、防火岩棉、基层板均应施工至楼板底部,招标图纸装饰节点图四所示做法有误,请问是否调整?




回复:无误。

事项60:招标图纸“装饰材料一览表”中所有隔墙的耐火极限要求均为2h,而其对应的做法无法满足2h耐火极限要求,应该是耐火极限描述有误,请问是否按照“装饰设备一览表(三)”中“墙面材料说明”的要求执行?




回复:耐火极限描述有误。

事项61:“装饰设备一览表(三)”中“墙面材料说明”要求每间手术室的隔墙均需满足不低于2h耐火极限的要求,但按照“装饰节点图一”中手术室做法,无法满足该要求,请问如何处理?




回复:投标人自行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事项62:关于招标范围的描述,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描述不一致,如建筑面积、ICU床位等,且招标图纸中还多血透中心,请问以哪个为准,招标清单是否一致?




回复:一致。

事项63:呼叫系统推荐品牌中要求“与大楼呼叫系统匹配”,请提供大楼呼叫系统品牌。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事项64:招标图纸中要求重力排水管(含通气管)干管和立管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柔性接口连接;支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而招标清单中排水采用聚丙烯HTPP化工排水管,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清单为准,实验室、检验科排水采用聚丙烯HTPP化工排水管。

事项65:招标文件中要求生殖中心管材采用BA级管材,生殖中心的气体汇流排非常规,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的汇流排,请明确是否按生殖中心要求配置?

回复:按照生殖中心要求配置。生殖中心的高纯气体汇流排、管道、终端面板等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T/ACSC 01-2022《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建设标准》要求。

事项66:儿科血液病房的机组应为双风机,图纸与清单均未体现,需调整。

回复:按双风机执行,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事项67:机组自动控制,招标清单仅有一套,数量显示为1,与图纸和清单要求的机组数量严重不符,请补充机组自控数量或明确机组自控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本项目所有机组的自控系统汇总按照一项费用计入清单,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事项68:招标清单缺少机组使用的变频器项次,请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含在对应机组价格中。

事项69:招标清单缺少机组使用的加湿器项次,请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含在对应机组价格中。

事项70:招标图纸中有关于精密空调电再热的大样图,但是招标清单中缺少电加热对应的项次,请明确精密空调电再热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含在对应机组价格中。

事项71:招标图纸和清单中体现,部分加湿器为蒸汽加湿器,但是,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中均缺少蒸汽加湿器高温排水需要的冷却水箱,请补充清单,或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含在对应机组价格中。

事项72:走廊空调机组、自吸新风空调机组、办公区新风机组等均需要空调远控面板,但是招标清单未体现相关项次,请补充,或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空调机组的控制面板在自控系统内。

事项73:分体空调的数量招标图纸为4台,招标清单为2台,请补充招标清单数量。

回复:以平面图为准,仅两台。

事项74:招标清单缺少机组使用的水封箱项次,请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含在对应机组价格中。

事项75:招标清单缺少机组使用的排气阀项次,请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设备报价中?

回复:不需要。

事项76:招标清单缺少机组使用的压差旁通阀组项次,请明确明确是否包含在水泵的自控柜报价中?

回复:不需要。

事项77:招标清单缺少机组使用的水处理设备相关的项次,请补充相关清单?

回复:按招标清单计入。

事项78:招标清单精密空调和深度除湿机组对应的直膨室外机的项次,请补充相关清单,或明确是否包含在对应的机组报价中?

回复:含在对应机组价格中。

事项79:阻漏式静压箱,需要补充静压箱到送风天花中间的镀铝锌板风管,请补充对应的清单?

回复:按招标清单执行。

事项80:机组中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型号为“1100T”缺少对应的技术参数,请补充相关的技术参数。

回复:1、采用等离子体技术;

2、额定功率≤5W;

3、噪音:≤18dB;

4、等离子体电子密度5.80×1019-1.35×1020m-3;

5、等离子体电子能量≥1.5电子伏特;

6、大肠杆菌噬菌体病毒去除率≥99.9%;

7、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灭杀率≥91%;

8、产品在空间≥200m3室内消毒作用后,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90.00%;

9、甲醛净化效率≥91%,TVOC净化效率≥93%;

10、产品运行30min后,臭氧浓度≤0.002mg/m3;

11、产品寿命≥35000H;

12、100%额定风量(100m3/h)条件下,产品风量阻力≤2.8Pa;

13、产品防水性能符合GB/T 4208-2017中的IPX2测试方法要求;

14、按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进行判定,产品的燃烧性能符合B1(C)或B3级的标准要求;

15、等离子体发生器核心模块零件为抗菌材料,对铜绿假单胞菌抗菌率≥99.99%,对粪肠球菌抗菌率≥92.00%;

16、等离子体发生器核心模块电极采用铜片接插件进行连接;

17、产品制造商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体系认证

事项81:招标文件P4-P5对于投标人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中的业绩类型为:医学、食品、药品、检验检疫所。疑问:因为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医院净化手术室,与食品、药品、检验检疫所建设标准不同,食品厂房建设国标为国家标准GB 15979-2002《食品生产车间卫生标准》;医药厂房建设国标为国家标准GB50457-2024;检验检疫所建设国标以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为基础建设;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国标是《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是否业绩类型应为调整为:医疗。更加符合本项目特征与实际需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82:招标文件P27“本项目清标所需的软件版预算价,软件格式为18bxj”,18bxj为控制价格式,是否为18btb格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83:暗标没有规定页边距,文字对齐方式,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84:请明确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保证金。

回复: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事项85: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综合实力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系指该工程中的净化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净化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或外省同等级别,如北京“长城杯”、上海“白玉兰杯”、江苏“扬子杯”、山东“泰山杯”等)。在施工承包模式里面承建单位一般指施工总承包项目,本次招标的主要是净化工程,建议将承建项目改为参建项目、增加“中国安装之星”奖项。

回复:可以增设“中国安装之星”奖项,如为参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或总包单位)获奖证书(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并同时提供参建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获奖要求。

事项86:投标人综合实力中,“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3 分”。根据国家法规文献:“ISO13485中文叫“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由于医疗器械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特殊产品,仅按ISO9000标准的通用要求来规范是不够的,为此ISO组织颁布了ISO13485:1996版标准(YY/T0287 和YY/T0288),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专用要求,为医疗器械的质量达到安全有效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该体系为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得质量管理,而本项目为将所有医疗器械进行安装和维护,不牵涉生产环节,故在本工程设置“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加分项,有故意设置倾向性得嫌疑。建议去除。

回复: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工程,招标范围中涵盖医疗器械,且此认证证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并无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87:项目组人员综合实力中,“(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医疗净化行业大型项目仅疫情后逐渐兴起,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而且具有6000万以上业绩的,业内并不多,建议改为项目经理为工程师得4分,或者高级工程师得4分,工程师得3分,缩小分值差距。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88: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表中“四管制风冷热泵机组有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和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无四管制热泵机组,建议增加麦克维尔空调风冷热泵机组,根据参数厂家完全满足要求,也为医院之前在用得品牌。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生产四管制风冷热泵机组,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89: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表中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和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新晃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欧科空调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在大型医院应用不多,而且品牌档次并不和特灵、新晃在一个档次内,建议增加南京天加和雅士品牌。两高一低品牌容易给潜在投标人引导指向欧科品牌。故建议删除或增加相关同等品牌。

回复:经复核推荐品牌均有医院业绩,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90:由于招标文件清单中子目庞大仅安装就4600多条目,成本核算时间仓促,特申请延迟开标时间。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事项91:技术标评分表中有评分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机构与人员组织架构”。以及技术标格式“八、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售后服务提供一系列的承诺。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相冲突?

回复:售后服务为暗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

事项92: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供软件版报价?如广联达

回复:本项目为电子标,所有资料在系统中编制上传。

事项93: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第四十三条设备带的要求中部分设备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而招标文件P49本次招标参考品牌中备注:“投标人采用本次招标参考品牌作为所投品牌的,无需提供参考品牌表,也无需提供《采用非本次招标参考品牌的情况说明》,合同签订后按照本次招标参考品牌报发包人确认后实施。”同时技术标有页数限制只能提供200页,请问本次投标是否可以不提供产品资料。

回复:推荐品牌可以不用提供产品资料。

事项9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工作的警戒线,是否不再进行P67~P68对人工费、材料费、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内容的评审?

回复:需要评审。

事项95:关于招标文件P67~P68中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的评审,是否仅针对项目人工费总金额、材料费总金额、机械费总金额、管理费及利润总金额的评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96:本项目是否限制每条子目的投标单价不能超过控制价中对应子目单价?

回复:是的。

事项97:招标文件P25“(7)投标报价为异常低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本项目是否有具体的异常低价指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98:招标文件P55中“投标人填报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进行澄清修正,但所报的单价不变。”与P52“投标人采用本次招标参考品牌作为所投品牌的,无需提供参考品牌表”矛盾,请问投标人在采用本次招标参考品牌作为所投品牌时,投标报价是否不用填报材料、设备的品牌和产地等?

回复:是的。

事项99:净化专项三层生殖中心清单中存在硅酸钙板方管龙骨隔墙,招标图纸中未体现此隔墙。请问硅酸钙板方管龙骨隔墙施工位置位于那些房间?

回复:图纸设计有,具体位置详见答疑文件。

事项100:净化专项招标图纸中三层产房地面找平采用25mm厚LC轻骨料混凝土,招标清单为62mm厚C25细石混凝土随打随抹平。请问招标范围内地面是否均需要以招标清单为准,采用62mm厚C25细石混凝土?

回复:按设计图纸说明中地面对应做法计入。

事项101:净化专项招标图纸中四层手术部地面找平采用62mm厚C25细石混凝土为PVC地面3574.21平方,招标清单为6257.49平方。请问招标范围内地面是否均需要以招标清单为准,采用62mm厚C25细石混凝土?

回复:按设计图纸说明中地面对应做法计入。

事项102:净化专项五层综合ICU清单中存在硅酸钙板方管龙骨隔墙658.50平方,招标图纸中未体现此隔墙。请问硅酸钙板方管龙骨隔墙施工位置位于那些房间?

回复:图纸设计有,具体位置详见答疑文件。

事项103:招标清单中EF-N1203的风量为200m³/h,招标图纸中该排风机的参数为3000m³/h。请问以哪个参数为准?

回复:以招标图纸为准,招标图纸风量为300m³/h ,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事项104: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第7.7.2条,生殖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应按Ⅰ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图纸中仅放置一个高效送风口不满足规范要求。请问IUI实验室是否根据规范要求设计为Ⅰ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综合考虑满足规范及验收要求。

事项105: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第7.5.4第二条,血液病房的各病房的空调系统应采用独立的双风机并联,互为备用,24h运行。招标清单及图纸中均未体现血液病房的风机为双风机,是否优化图纸及清单?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06: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第7.5.5第二条,烧伤病房各病房净化空调系统应设置备用送风机,并应确保24h不间断运行。应能根据治疗过程要求调节温度、湿度。招标清单及图纸中均未体现烧伤病房的风机为双风机,是否优化图纸及清单?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07:二层检验科送风管出管井处未加装防火阀,其余区域也有类似问题。请问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故图纸需要加装防火阀。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08:招标清单中刷手池材质为304不锈钢,然技术规范书主要货物技术参数为贝壳式外科刷手池,材质为亚克力,两者不一致。请问以招标清单为准,还是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09:医技楼三层中心供应室蒸汽供给平面图中有疏水相关描述:蒸汽支管接每台设备前必须做疏水,招标清单中无疏水器相关工程量。疏水器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如在,请同步调整招标清单?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10:医技楼四层手术部图纸中医气报警为智能液晶显示屏,招标清单中无该工程量。请问智能液晶显示屏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如在,请同步调整招标清单。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事项111:招标文件71页为《蚌埠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警戒线一览表》(见附图)请问:项目是否按“建筑工程”的警戒值为准?

回复:按“建筑工程”的警戒值。

事项112:招标文件第19页“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的9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第66页“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警戒线以预算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为基准设立下浮限度......”请问:上述扣减的暂列金是否为不含税暂列金1170.0万元进行扣减计算?

回复:上述暂列金为不含税暂列金1170.0万元。

事项113: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中《人材机汇总表》有主材、辅材、机械的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单位、用量等内容(见附图),但因各投标单位施工工艺不一样,所套定额就不一样,故最终生成的“人材机汇总表”中的内容无法完全一致。请问:《人材机汇总表》中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单位、用量等内容是否仅做数据参考,不做完全一致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项114:招标文件67页-68页有人工费评审、材料费评审、机械费评审的要求,其中要求“当投标人报价的人工费低于公布的预算价的人工费的90%时......”、“当投标人报价中材料费低于公布的预算价的材料费的 80%时......”、“当投标人报价中施工机械使用费低于公布的预算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 70%时......”。

请问:上述表述的投标人报价的人工费、投标人报价中材料费、投标人报价中施工机械使用费,是否指的是工程总人工费、总材料费、总机械使用费?

回复:是的。

事项115:招标文件67页“如投标人在材料评审中报价为 0,或改变评审表报价顺序造成难以进行数据比对而无法评标的,该投标报价不参与有效数据的计算,评审委员会将判定该商务标为无效标”。请问:

(1)由于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需评审的材料表”无内容,请确认本次招标是否不设置“需评审的材料表”内容?

(2)若有请提供此表内容,同时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接口及控制价清单文件。

回复:本项目无需评审的材料。

事项116: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商务文件“新增清单封面扫描件”要求“只需要清单封面一页”,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总价封面”只有投标人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编制人和报价金额信息。请问:为保证封面信息完整,“新增清单封面扫描件”是否可以上传“投标总价封面”和“投标总价扉页”两页?

回复:可以。

事项117: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为180个日历天,需要投标人考虑主客观因素的赶工投入,属于在实际执行中对工期进行了压缩,并且延误工期有处置条款,但在招标控制价部分措施清单中对赶工的费用没有记取。请问:本次是否可以额外增加因为赶工费用产生的造价?

回复:该项目工期确实紧张,赶工费用请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额外增加。

事项118:招标文件第42页投标报价的“人工工日单价不低于157.96元/工日”,招标文件18页“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合同约定调整。”请问:因蚌埠市的人工费是按季度发布的,此费用在进度款和结算中是否按照新发布的数据调整?

回复:不予调整。

事项119:招标文件81页“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见附图)。请问:以上条款提出的工程量是误差,本工程是单价合同,出现实际工程量量少于清单量,结算时是否也不调减?




附图:81页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事项120:招标文件中多处要求提供技术证明资料。因为本项目为电子标,资料较多所占内存比较大,网站上传文件大小存在限制且投标时间较紧。请问:此部分资料是否可以中标进场后提供?

回复:可以。

事项121:PVC推荐品牌中“普诺斯诺华系列”为国产品牌,与其他四个进口品牌档次不一致,请删除“普诺斯诺华系列”或更换与之进口品牌档次相同的品牌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122:本次招标关于各产品均有参数及提供资料要求,同时结合品牌要求,存在多个产品的品牌要求不能完全满足其参数要求或唯一性,例如:橡胶地板推荐品牌的“诺拉signa系列”无法满足招标参数第8、9条;智尊LAPLATA系列、雷诺兰斯系列均搜索不到厂家联系方式。

请问:(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是否可以中标进场后提供?

(2)请删除橡胶地板招标参数第8、9条。




回复:橡胶地板招标参数第8、9条删除。所有技术资料可以中标后进场供货前提供。

事项123:招标文件中表明电气工程:“本工程的总配电柜(含双路切换)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低压配电室至各楼层总配电箱间的电缆包括其后的分配电箱、强电桥架、线管、电线电缆敷设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招标清单中未有低压配电室至各楼层总配电箱间的电缆。

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24:招标文件中洁净灯具招标要求:“9.照明灯具有害蓝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蓝光指标控制在 RG0,依据:IEC/TR62778:2014《应用 IEC62471 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IEC/TR62778:2014《应用 IEC62471 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此标准已废除,现国内灯具厂家遵循相关标准为: GB/Z 39942-202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请问:是否按最新规范执行?

回复:按新规范执行。

事项125:二层检验科(非净化区)招标图纸有配电箱2jyPCR1、2jyPCR2,招标清单无。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26:三层血透配电箱XTAT1、四层手术中心配电箱1AT-WD-LJ3、配电箱1AT-WD-LJ4图纸表示总包方提供,但是招标清单中有。请问:此配电箱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回复:在此范围内。

事项127:五层CCU图纸有UPS(380V,50KVA,30分钟),招标清单无。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CCU区域增加一台UPS(380V,50KVA,30分钟),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综合考虑报价。

事项128:招标图纸有机组控制柜FAU-Y301、FAU-Y302、FAU-Y303、FAU-Z502,招标清单无。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29:招标图纸中弱电系统设计说明所描述的区域与平面图所画区域不一致请问:是否以平面图所画区域为准?




回复:以平面图所画区域为准。

事项130:招标文件中“图纸”文件夹中有份智能化清单与“清单及控制价上传版”中的清单不一致。

请问:智能化部分是否以“清单及控制价上传版”中的清单为准?







回复:以“清单及控制价上传版”中的清单为准。

事项131: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净化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十二、过滤器、高效送风口”第9条要求“提供符合EN1822:2009及ISO29463:2017标准的DEHS试验气溶胶逐台扫描测试报告”,经与厂家沟通了解到,EN1822:2009属于欧标要求,ISO29463:2017属于国标要求,常规都只会针对一个标准做检测。

请问:是否提供满足两个标准中任何一个的检测报告即可?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事项132:经市场调研,过滤器(初/中/高)推荐品牌“康斐尔过滤设备(太仓)有限公司、江苏曼胡默尔科技有限公司、爱美克空气过滤器(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锐尔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创过滤设备有限公司”均不满足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净化工程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十二、过滤器、高效送风口”第11、12、13条要求,请删除此3条技术参数。






回复:技术规范书中“十二、过滤器、高效送风口”第11、12、13条,上述3条技术参数删除,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133:关于四管制风冷热泵机组,推荐品牌为“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经市场调研,仅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可满足该参数,但此项目已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不再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请删除第10、11条特有性参数。




回复:上述第10、11条参数要求删除,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134:招标图-厨房排烟图纸中有多台离心风柜,但招标清单中无此部分内容。请问:是否已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35:技术规范书中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器要求提供电磁兼容性检测合格报告以及安全规范生产合格报告和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推荐品牌为“深圳捷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皓固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湖南埃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德尔格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格尔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市场调研,只有湖南埃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满足该参数且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不再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请删除特有性参数。

回复:删除该条参数要求,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136:技术规范书中医用气体汇流排要求提供电磁兼容性监测FCC证书,FCC证书为是美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本项目在国内实施,请删除特有性参数

回复:删除该条参数要求。

事项137:关于设备带,推荐品牌为“深圳捷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仪(上海)气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埃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德尔格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格尔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市场调研,湖南埃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满足该参数且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不再向其他投标人提供资料,请删除特有性参数。

回复:删除“▲4 设备带制造企业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抗细菌 99.5%以上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11 设备带烤漆附着力通过 GB/T5210-2006《 色漆和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该8条参数要求。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承诺其材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参数等须高于或相当于本次招标参考品牌,并注明采用其他品牌具体原因和理由等,且同意招标人后期组织的专家论证结果。

事项138:三层血透电缆WDZB-YJY-4*185+1*95mm2图纸量有42m,但招标清单量只有10m;四层手术中心有WDZB-YJY-3*10mm2电线电缆,招标清单无。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WDZB-YJY-4*185+1*95mm2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WDZB-YJY-3*10mm2此电缆为配电箱内电缆,包含在配电箱报价内。

事项139:产房、NICU区域招标图纸有设计婴儿防盗系统,但招标清单无此部分内容。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回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事项140:招标文件中部分章节格式和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有细微差别(如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落款等),但非实质性差异。因软件中无其他资料上传窗口,且软件格式无法修改。请问:该种情况是否均以软件为准?

回复:可以以软件为准。

事项141:招标文件第185页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在制作软件中没有相应的上传窗口。请问:是否上传至软件最后一个窗口,即“中小企业声明函”章节的末尾?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事项142:制作软件中“承诺书”部分导出文档为“施工组织设计及承诺书”,与标题不符。请问:是否在该章节仅上传“投标承诺书”内容即可?

回复:承诺书章节仅上传“投标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在对应章节上传,本章节不得上传。

事项143:生殖中心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T/ACSC 01-2022《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建设标准》要求。

事项14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修正为“工程内容、施工重点难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中特殊科室装饰工程、净化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要求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及清单中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含预留、预埋、安装等)、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及配合管理、专项BIM模型建立及总包BIM融合等一系列内容。

(2)施工重点、难点:①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净化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多,与总包及其他专业施工界面有交叉,中标人需要积极配合,有可能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②本项目施工中须全部应用 BIM 技术,中标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BIM建模并与招标人BIM咨询单位进行成果整合,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总包BIM成果中可能对净化工程的调整。③本工程净化区部分区域总包单位已完成保温地面施工,净化中标单位进场实施会涉及到在地面上墙体基础开槽及恢复以及部分防辐射要求保温地面拆除;同时还涉及原有结构楼板开洞、墙体开洞,以上几项内容,可能会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3)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无”。

事项145:招标清单中四层手术中心【安装】第340项,通风管道绝热:B1级橡塑保温板、30mm,原工程量为1778.08m³,实际应为14.98m³,本次投标时按1778.08m³进行报价,多计的工程量后期结算时扣除。

4.招标人: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任艳

电话:0552-308694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冬、李建华、韩彪

电话:0551-65149581、65149582-639、826、1895605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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