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某培训基地房屋及硬质路面残值
拆除权拍卖公告
编号:shcqjy[2022]第95号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现对泗洪县某培训基地房屋及硬质路面残值拆除权进行公开拍卖。
1.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
泗洪县某培训基地房屋及硬质路面残值拆除权 |
标的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硬质路面面积约7400平方米,坡道约260平方米,围墙480米。 |
起拍价 |
18.2万元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竞价保证金 |
20万元 |
备 注 |
1、标的范围内所有围墙(指定部分除外)、绿化花草、树木均不在处置范围; 2、配电房及其内部电力设备均不在处置范围。 |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信誉良好的企事业法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
2.3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2.4竞买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筑工程专业);
2.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17 : 30时;
3.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3本项目必须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须附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③企业资质证书;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⑥竞买承诺函;⑦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3.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17:00时;
4.2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4.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1.如自然人申请报名,保证金交纳人要与竞买人名称一致;2.如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基本户打款。《由公司人员个人打款视为账户异常,且自行承担报名失败后果》)
4.4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5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5.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5.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5.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5.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5.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5.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竞价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 |
20分钟 |
120秒 |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提前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规则竞价。
6.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及履约保证金5万元,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拆除施工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7.其他事项
7.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交付,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并自行承担竞拍结果可能带来的风险。
7.2拍卖人只提供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7.3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等。
7.4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标的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5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具体拆除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交付时间过长或市场行情等其它一切因素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它因素不能交付,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6标的拆除完毕时间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标的拆除合同》内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逾期,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7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路面及标的外的其它设施,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照价赔偿,运输时间定为晚上,不得影响正常公共秩序。买受人在施工期间应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如出现安全事故,买受人自行承担。
7.8拆除施工完毕,买受人应将施工现场所有旧料、废料及垃圾清理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买承诺函》、《拆除施工合同》为准。买受人须认可《拆除施工合同》内所有条款。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人: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527-89892202
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
拍卖机构: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寅
联系电话:18262939417
地址:泗洪县金港湾12号楼1-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