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X-202308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湾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三)中涉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修改 | 暂停本次采购活动。恢复采购活动后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 2023年10月8日9点30分 |
2 | 原招标文件P56“四、其他要求”中第8点的修改 | 8、▲由中标单位建设龙湾区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并交由龙湾区垃圾分类办无偿使用,并包含3年链路费用(由中标公司支付,时间以合同全部履行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试运行调试时间1个月,2023年11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并投用。 ▲注:标项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还需完成中控数据平台建设,试运行调试时间1个月,2023年11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并投用。 | 8、▲由中标单位建设龙湾区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并交由龙湾区垃圾分类办无偿使用,并包含3年链路费用(由中标公司支付,时间以合同全部履行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试运行调试时间1个月,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并投用。 ▲注:标项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还需完成中控数据平台建设,试运行调试时间1个月,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并投用。 |
3 | 原招标文件P61“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70分)(标项一)”的修改 | 原招标文件P61中的“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70分)(标项一)”评标办法附表 | 更正后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一 |
4 | 原招标文件P64“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70分)(标项二、标项三)”的修改 | 原招标文件P64中的“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70分)(标项二、标项三)”评标办法附表 | 更正后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二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5-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卞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6113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宏地壹品国际5号商务楼8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陈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170008/18868450825
质疑联系人:金忠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1700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4-16层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9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四 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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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四 附件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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