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月-6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审批情况
填报单位: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
填报日期:2017年6月6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工商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项目名称﹡ |
验收机构等级﹡ |
验收机构名称﹡ |
批准日期 |
验收结果﹡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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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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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吨/日甘蔗红糖厂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县级 |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
2017.5.8 |
通过 |
施环准〔20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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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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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制糖废水治理污染物减排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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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
2017.6.2 |
通过 |
施环准〔20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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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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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施环准〔2017〕6号
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吨/日甘蔗红糖厂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吨/日甘蔗红糖厂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旧城乡旧城街。生产规模:日处理甘蔗500t,年(榨季)处理甘蔗6万吨;主要产品为红糖(黑糖)9900吨,其中,粉状红糖(黑糖),占总产量70%,年产量6930吨;块状红糖(黑糖)(模具糖、片状糖等),占总产量30%,年产量2970吨。项目技改在原有的生产线进行,污水排放仍进入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总投资1093.75万元。2017年1月,取得施甸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施环准2[017]1号),同意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环保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产生的污水、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有效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环保部门没有接到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和举报,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在线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8日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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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施环准〔2017〕7号
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制糖废水治理污染物减排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已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施甸县酒房乡旧寨村龙坪,项目主要是末端废水治理工程,工程规模为80m3/h。总投资490.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2.216万元。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坪分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7年1月份完工后,委托施甸县环境监测站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作为项目环评专项验收依据。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制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标准。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污染投诉,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验收后应继续做好的工作
1、加强末端废水治理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完善台账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环保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各项环保处理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施甸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