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192
二、项目名称:简阳市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阳光大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金凤路8号29-4幢3楼303号 | 645,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阳光大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测绘服务 | 简阳市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服务 | 简阳市行政区划内 | 调查评估指标:适宜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应统筹考虑土地前置评估条件、土地适宜性等因素。土地前置评估条件主要包括地类现状、限制地类2项。土地适宜性指标主要包括降水量、海拔、坡度、土层厚度、其他因子5项。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补充收集相关资料数据(包括降水量、海拔、坡度、土层厚度等),获取地类现状、限制地类、适宜性等相关属性数据等要求 | 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8号)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的通知》(〔2022〕-GH-5)文件精神 | 645,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国文(采购人代表)、李伟(评审小组组长)、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8万元;2.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64.6万元;3.备案编号:51018522210200001023[2022]00351。4.采购品目:C0904 测绘服务。二、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四、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提交送审成果并通过市级汇总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0%;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2.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16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4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3家。八、本项目成交日期:2022年12月2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简阳市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2721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意惠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联系方式:028-8531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宁
电话:028-85316813
四川意惠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