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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2023-09-15
为了办理中部引水二期工程长春泵站、奢岭泵站永久用地手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473号)、《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要求我公司对长春泵站、奢岭泵站永久用地地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进行论证,并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编制单位,诚邀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须知
(一)工程概况
吉林引水二期工程共包括11条输水支线和1座调蓄水库。11条输水支线中共设提水泵站5座。现需办理长春泵站、奢岭泵站、九德泵站和四平泵站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前需我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中部引水二期工程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参选项目名称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长春泵站、奢岭泵站永久用地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报告,并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
(四)服务地点
中部引水二期工程长春泵站、奢岭泵站。
(五)工作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认定意见之日止。
二、质量要求
满足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具有编制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的技术力量和服务保证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类似业绩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财务状况良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报名人不得参加报名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比选活动;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原印件加盖公章)且需携带原件;
(五)报名人及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将参选意向书(含参选方邮箱)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17:00前;
(二)我公司确认报名有效后,通过网络方式将参选文件模板发送至参选方邮箱,请参选方及时关注邮箱。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下午17:00。
(二)提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6号楼3018室,逾期送达视为放弃参选。
(三)提交份数:一正三副,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六、发布公告媒介
评选结束后在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lsw.org公布。
联系单位: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子淇
电话:0431—81912119
邮箱:997223053@qq.com
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2023-09-15
为了办理中部引水二期工程长春泵站、奢岭泵站永久用地手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473号)、《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要求我公司对长春泵站、奢岭泵站永久用地地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进行论证,并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编制单位,诚邀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须知
(一)工程概况
吉林引水二期工程共包括11条输水支线和1座调蓄水库。11条输水支线中共设提水泵站5座。现需办理长春泵站、奢岭泵站、九德泵站和四平泵站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前需我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中部引水二期工程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参选项目名称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长春泵站、奢岭泵站永久用地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报告,并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
(四)服务地点
中部引水二期工程长春泵站、奢岭泵站。
(五)工作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认定意见之日止。
二、质量要求
满足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具有编制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的技术力量和服务保证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类似业绩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财务状况良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报名人不得参加报名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比选活动;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原印件加盖公章)且需携带原件;
(五)报名人及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将参选意向书(含参选方邮箱)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17:00前;
(二)我公司确认报名有效后,通过网络方式将参选文件模板发送至参选方邮箱,请参选方及时关注邮箱。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下午17:00。
(二)提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6号楼3018室,逾期送达视为放弃参选。
(三)提交份数:一正三副,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六、发布公告媒介
评选结束后在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lsw.org公布。
联系单位: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子淇
电话:0431—81912119
邮箱:997223053@qq.com
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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