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44-3号(湖雾镇小球村)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挂牌起始价(RMB)竞买保证金(RMB)剩余时间
127万元26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基本信息
地块编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44-3号(湖雾镇小球村)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6时00分
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8时30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6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6时00分是否有底价无底价
地块名称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6]044-3号(湖雾镇小球村)
土地位置湖雾镇小球村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容积率1.1≤容积率≤2.5
所属行政区乐清市出让面积1998.0平方米(2.997亩)
出让年限50起始价127万元
竞买保证金26万元竞价增价幅度1万元
在平台以外
是否标准地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2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14.2万元/亩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 单位能耗增加值 ≥3.0 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物控制指标 单位排放增加值 ≥238 万元/吨
竞买人条件为乐清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B(含)以上或参照B类(含)以上的企业,允许规下企业参与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住所地不在乐清市的企业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在乐清市注册成立新企业(竞得人对在乐清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的出资比例必须在95%(含)以上),由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变更原签订的投资合同主体。本地企业也可成立新企业,成立新企业条件同外地企业在乐清市成立新企业要求一致。
联系人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电话0577-62571406
联系人地址湖雾镇小球村
结束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6时10分
最高报价127 万元 最高报价单位乐清市湖雾印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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