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的非政府采购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0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0579-824692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司法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服务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 2024001 
四、 采购内容:
  为扎实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将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内化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金华市司法局直属分局拟通过自主询价的方式采购1家专业服务机构作为金华市司法局2024年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实施方。现将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华市司法局2024-2025年度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始,周期一年,共投入资金预算12万元购买服务。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主要包括从事社区矫正需求调研、个案服务、小组工作、社会融合、家庭关系调适、社会适应性帮扶等非执法类项目。
二、项目供应方的资格要求和职责
(一)资格要求
在金华市范围内注册的,并开展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优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主要职责
1.项目专业社工
人员配置:要求从事专职社会工作者1人,项目需配备1名社会工作督导。
服务要求:运用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案服务、小组工作、社区融合服务、家庭关系调试等服务,有效促进其向社会的回归,成为守法公民,从而进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要求:
①制定年度服务管理计划一次;
②开展调查评估,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年度制定需求调研报告不少于200份;
③对重点人员开展个案服务;
④开展小组工作,年度开展小组工作不少于12次;
⑤开展相关学习和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融合;
⑥为有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家庭关系调适;
⑦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台账。
2.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总结及宣传倡导
服务要求:结合金华市司法局直属分局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项目实施及司法局相关要求,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年度开展线下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省级媒体不少于2篇,市级媒体不少于5篇;并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
三、确定中标程序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我局将组成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综合考虑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因素,货比三家确定拟成交供应商。
注:询价小组认为被询价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费用结算方式
1、服务经费通过转账形式支付,本项目费用分两期给付,签订协议后十日内,第一期支付服务费70%,第二期将在年度工作情况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付30%费用。
2、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如贵单位认为能够在符合我局提出的各项要求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请填写《金华市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询价单》及相关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机构简介、人员保障、项目推进计划、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承诺和保障措施等)、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法人登记证书,项目组成员的聘用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好,于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月18日18时00分止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递交至金华市司法局直属分局办公室(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0579-8238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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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司法局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0579-82469278 
传真: / 
地址: 双龙南街80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金华市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 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0579-82469339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附件信息:
金华市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公告 24年9月11日.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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