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中俄珲春公路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金额
286.7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sz2023-10
预算金额286.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勇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新建中俄珲春公路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HHSZ2023-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中俄珲春公路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6.72万元,招标人为珲春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23274.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29
平方米,新建联检楼、
货检业务用房、货物监管业务用房、海关前置货物查验用房、边检勤务综合保障用房、设备
用房、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各1栋,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购置相关查验设备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中俄珲春公路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中俄珲春公路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上
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有较丰富的工程设
计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
(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0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1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 号,珲春市
政务中心4楼)
七、其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无
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
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
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
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
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
管理中心开标室(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投标人无须到达
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
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
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
标异议,招标入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
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
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
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珲春市
联系人:闫勇
电 话:13944355673
电子邮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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