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灰石矿南山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栾绍明024-478272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石灰石矿南山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灰石矿南山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BGBGKYGGZHD23030727321)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设备管理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灰石矿南山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须具有完成筒仓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具体合同业绩、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完成筒仓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具体合同业绩、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单位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单位设计负责人要求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证书;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且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的基本要求为: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及业绩要求:设计方应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方应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设计方须具有完成筒仓工程设计业绩
建议投标人现场踏勘。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9日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2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设备管理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东山路2号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

联系人:

苏剑

联系人:

栾绍明

电话:

13236693330

电话:

024-47827295

 
202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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