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313.0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nh)xz0115
预算金额313.01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0757-8125300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605-77-01-054983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分别包括以下5个子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各个子项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河涌清淤工程(二):20条主干及支毛涌清淤28.22万m³。项目总投资约5134.86万元,建安费为:3938.00万元。 2、大坑涌支毛涌清淤工程:河涌清淤约2417m³,清障3731m3。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建安费为:124.02万元。 3、沙坑涵洞重建工程:设计新建排涝、引水活水泵站流量3.0m³/s,扩建暗涵净宽4m,长度80m。项目总投资约2614.97万元,建安费为:2018.08万元。 4、街边、沙坑社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丰岗公涌(街边、沙坑段)、沙洛涌等支涌清淤,清淤长度7861m,清淤量2.84万m3,岸线防护(松木桩)4769m,修复破损挡墙89m。项目总投资约2366.08万元,建安费为:1817.31万元。 5、联和社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茶涌、朗新涌等支涌清淤,清淤长度11134m,清淤量2.0万m3,岸线防护(松木桩)17319m。项目总投资约3411.85万元,建安费为:2731.26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1个子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罗村涌引水工程:寨边引水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30kW,引水流量1.0m3/s,工程等别为Ⅴ等,属小(2)型泵站;王芝截洪沟引水站装机4台,总装机容量220kW,引水流量5.0m3/s,工程等别为Ⅳ等,属小(1)型泵站,确定本项目的工程规模等级为Ⅳ等,属小(1)型泵站。总投资约313.01万元,建安费为:258.66万元。

招标内容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XZ0115
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涌清淤工程(二)等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9月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9:30
一、补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原内容:

修改为:

(1)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60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除外)(10分)

注:(1)拟派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相互兼任。(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以及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岩土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具备勘察资质且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派出。水工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派出。其他造价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派出均可。

注:(1)拟派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相互兼任。(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及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岩土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具备勘察资质且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派出。水工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派出。其他造价人员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派出均可。

(2)


资信标评分标准(30分)


勘察负责人资格职称(2分)

1、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 分。注:(1)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 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 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1、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 分。注:(1)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类似设计业绩(3分)

注:(1)本项最高得3分。(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3)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4)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5)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提供。

注:(1)本项最高得3分。(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3)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4)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提供。

企业获得表彰情况(3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1)获奖或表彰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 立的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或表彰)证书或获 奖(或表彰)正式文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本项最高得3分(1)获奖或表彰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 立的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或表彰)证书或获奖(或表彰)正式文件。(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项目获奖情况(3分)

注:(1)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 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同一工程项目,评审以就高计分为原则,不重复计算得分。(5)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1)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 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同一工程项目,评审以就高计分为原则,不重复计算得分。(5)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项目负责人(4分)


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2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 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 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注:(1)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项目负责人获奖(2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1)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 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同一工程项目,评审以就高计分为原则,不重复计算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1)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 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2)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同一工程项目,评审以就高计分为原则,不重复计算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注:”增加如下内容:上述人员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提供共享专栏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注:”增加如下内容:上述业绩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提供共享专栏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
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 2102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57-86668984 联系方式:0757-81265130
2024年9月2日 2024年9月2日


工期(交货期)

120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含)以上资质。 4.2.2 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任意一项: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 3 家,勘察单位不多于 1 家,设计单位不多于 1 家,预算编制单位不多于 1 家。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 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对应为:水利\_勘察类企业、水利\_设计类企业、水利\_咨询类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勘察类企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设计类企业,承担预算编制的单位对应水利\_咨询类企业) 4.4.1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28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8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8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18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招标人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

19924141391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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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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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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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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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发布责任人

佛山市文恺工程顾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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