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商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98344416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晋商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中小微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缺少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的高质量信用信息,是制约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仍然有大量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是“信用白户”,没有信用记录,或者信用记录单薄。资金流信用信息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信用信息之一,能够全生命周期地动态反映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全球很多国家都在积极关注、探索推动其共享共用,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为解决金融机构跨行共享资金流信用信息的堵点难点,建立制度化、体系化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充分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的同时,促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开发建设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我行拟接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挖掘资金流信息平台信息价值,发挥资金流信息在贷前审核、贷中评估和贷后管理中的作用。

本公告为招标工作启动前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征集潜在供应商报名。

三、项目要求

按照接入工作的通知,我行要求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资金账号管理功能:信息主体通过共享平台绑定资金账号,与信息提供机构建立委托关系,委托信息提供机构将其资金账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提供给获得授权的信息使用机构。委托关系的建立分为简易模式与标准模式,信息提供机构在接入时选择认证模式,共享平台对其进行参数配置。

2、管理查询授权功能:信息使用机构在信息主体办理线上或线下授信等业务,要求信息主体提供其资金流信用信息时,需向共享平台发送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授权申请,遵循一事一授权原则,查询授权申请需携带授权申请主体的基本信息。

3、资金流信用信息产品查询、发送功能:共享平台为信息使用机构提供数据产品服务,在接收到查询请求后,从信息提供机构获取产品数据并提供给信息使用机构使用。对于信息使用机构发起的产品查询请求,共享平台根据请求中的授权协议编号、信息主体标识、产品类型,关联相应的委托协议并生成产品调用请求,通过接口向信息提供机构调取产品,将产品数据、信息主体异议标注信息及信息主体声明信息一并发送至信息使用机构。共享平台为信息主体和信息使用机构提供数据产品服务,在接收到查询请求后,从信息提供机构获取产品数据并提供给信息使用机构使用。

4、留言工单功能:信息主体在使用共享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异议及需要帮助的情形时,可通过信息主体留言功能向共享平台运营机构寻求帮助与支持。

5、其他功能:包括运行监控、业务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

四、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潜在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能力;

2、须具备CMMI 3级或以上、ISO9000、软件企业认定等任一资格证书;

3、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公司有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在国内银行业已投产的案例;

4、与其它报名的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潜在供应商在合同、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签订合同后,不得再与我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未经我行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转包、变相转包和分包,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2、潜在供应商要承诺保证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保证在服务期间不随意更换工程师,如遇特殊情况不得不更换工程师时,需提供响应性承诺。

3、未经我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潜在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潜在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我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我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入场后需根据我行要求,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4、全部及/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均归我行所有。潜在供应商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我行依据本次项目外包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应当由潜在供应商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及为排除任何争议及/或瑕疵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一切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5、潜在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有关参与本次项目外包相关的活动包括履行本次项目外包的任何行为,以及本次项目外包结束之后的任何涉及到本次项目外包的行为,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侵权,均应当由潜在供应商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为排除任何争议及/或赔偿侵权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一切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三)其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从我行项目开发、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2、响应我行签订项目管理协议的要求,提供项目服务的范围、服务内容、工作时限及安排、责任分配、交付物要求以及后续合作中的相关限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服务承诺书、工作计划任务书;

3、合规与内控要求,对法律法规及我行内部的遵从要求、监管政策的通报贯彻机制、服务提供商的内控措施,应当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检查及配合银行业监管机构检查的责任。我行保留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审计与检查的权利;

4、项目服务的业务连续性要求。在发生银监会规定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或发生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类事件时,潜在服务商应及时向我行报告,包括事件的影响以及处置和纠正措施;

5、政策或环境变化因素等在内的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触发条件,潜在供应商在过渡期间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及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过渡安排,包括信息、资料和设施的交接处置等过渡期间相关服务的安排。

五、潜在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及方式、时间

1、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CMMI 3级或以上、ISO9000、软件企业认定等任一证书;

(三)企业及服务团队简介;

(四)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公司或实施团队所承接的2个相关案例清单、简介、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提供公司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提交方式:电子邮件liuyanjie@jshbank.com,邮件名称:*****项目+供应商名称;

注意:

1)、请按下表提供相关信息,并形成:附件1、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DOC格式文件,作为邮件附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供;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案例情况

要求与营业执照名称相同,如有差错,不予参与项目交流

 

 

公司代表企业邮箱地址

公司注册时间:XX,

公司注册资金:XX,

人员总数量:XX,

技术人员数量:XX,

具备的主要资质包括:XX;

案例情况:XX银行的XX

项目,项目总金额:XX(3个)。

2)、其他提交材料要求将相关资料文件统一为一个文件发送,文件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PDF格式文件,邮件附件总容量不得超过10M;

3)、邮件必须用公司代表的企业邮箱发送;

4)、不合格的提交资料,将作为初审不合格公司,不予参与后续项目交流及供应商推荐。

3、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5—2025年1月3日。

4、我行将根据潜在供应商报名情况安排后续商务、技术交流时间。

六、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刘艳杰

联系电话:19834441693

邮箱地址:liuyanjie@jshbank.com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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