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材炼铁总厂8#、9#焦炉蒸氨改造EPC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bcgfggzhd2307186037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招标联系人焦明伟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笑天024-478272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板材炼铁总厂 8#、9#焦炉蒸氨改造EPC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 8#、9#焦炉蒸氨改造EPC工程(第二次招标)(BGBCGFGGZHD23071860375)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 8#、9#焦炉蒸氨改造EPC工程(第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乙方全面负责甲方8#、9#焦炉炉蒸氨改造工程全部设计、供货、施工(包括拆除氨分解装置及蒸氨部分设施、利旧设施修缮等)等工程建设工作,针对现有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工序,对8#、9#焦炉原蒸氨系统氨气送氨分解工艺改造为一套洁净浓氨水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本次改造工程分二期进行,一期为先完成蒸氨改造,生产合格浓氨水后,再进行二期拆除氨分解装置进行预处理部分施工。项目施工时,一期工程未投产前,必须保证原有蒸氨及氨分解装置的安全生产运行。
本工程采用EPC模式完成上述所有建设工作,主要包含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能源五项专篇,专篇单独成册)、详细勘察、详细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设备供货、原有设施设备拆除及倒运、地下障碍清除、绿化拆迁及还建、设备材料二次倒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开工辅料、防雷防静电检测、系统报检及特种设备报检报验、实验检测、功能考核、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与试运行、培训服务、出具能源报告并负责审查等各阶段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和效果负总责,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至今)内具有同规模煤气处理量及以上的煤气净化系统(含蒸氨系统)的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工,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0日08时15分至2023年08月08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7月19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 8#、9#焦炉蒸氨改造EPC工程(第二次招标)(BGBCGFGGZHD23071860375)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 8#、9#焦炉蒸氨改造EPC工程(第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乙方全面负责甲方8#、9#焦炉炉蒸氨改造工程全部设计、供货、施工(包括拆除氨分解装置及蒸氨部分设施、利旧设施修缮等)等工程建设工作,针对现有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工序,对8#、9#焦炉原蒸氨系统氨气送氨分解工艺改造为一套洁净浓氨水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本次改造工程分二期进行,一期为先完成蒸氨改造,生产合格浓氨水后,再进行二期拆除氨分解装置进行预处理部分施工。项目施工时,一期工程未投产前,必须保证原有蒸氨及氨分解装置的安全生产运行。
本工程采用EPC模式完成上述所有建设工作,主要包含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能源五项专篇,专篇单独成册)、详细勘察、详细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设备供货、原有设施设备拆除及倒运、地下障碍清除、绿化拆迁及还建、设备材料二次倒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开工辅料、防雷防静电检测、系统报检及特种设备报检报验、实验检测、功能考核、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与试运行、培训服务、出具能源报告并负责审查等各阶段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和效果负总责,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至今)内具有同规模煤气处理量及以上的煤气净化系统(含蒸氨系统)的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分工,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0日08时15分至2023年08月08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地址: | 平山区钢铁路1号能源管控大楼7楼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 |
联系人: | 焦明伟 | 联系人: | 刘笑天 |
电话: | 13804141089 | 电话: | 024-47827253 |
2023年07月19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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