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214号1栋7单元1层1室
金额
7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5801004
预算金额7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214号1栋7单元1层1室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05801004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房屋所有权(房产)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76.9073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汉阳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8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②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③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要求返还交易价款。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自身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相关政策及规定而产生的全部责任。④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⑤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⑥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房屋交付(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不含交付日当日)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房屋交付之后(含交付日当日)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10692.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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