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lq[gk]2022010
预算金额2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地铁实业有限公司26.9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凌寒0591-86307684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LQ[GK]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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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2022福州市首届网络安全线上知识竞赛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2-09-01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乙方:福州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LQ[GK]2022010的2022福州市首届网络安全线上知识竞赛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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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2022福州市首届网络安全线上知识竞赛服务类采购项目 符合采购人要求 1(场) 符合采购人要求 269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玖仟元整(¥26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8月29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5.2 活动时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1日) 5.3 活动奖励:每天将发放地铁免单券 10000 张,活动共维持7天并依据地铁进站量排名以及位置特征,选择南门兜、屏山、树兜、罗汉山作为主要地铁宣传站点。 5.4 活动对象:面向所有市民群众开放。 5.5 题库内容:以甲方提供题库内容为主。 5.6 活动方式:在南门兜、树兜、罗汉山地铁进站口处设置活动专题栏,市民朋友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活动页面,也可通户外媒体扫描二维码进入活动页面。 5.7 用户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每日均可参与答题,答对五道题的用户获得单程出行免单券(仅限当天使用,次日作废),通过出站口扫码支付自动抵用。(单日人数以中标人数为准) 5.8 打造“网安号”主题专列1列(1号线) 选择地铁一号线打造“网安号”主题专列1列,以“数娃”为原型,身着校园、法治、青少年、金融、电信等各类主题制服,采用“萌漫画+科技元素”创意让各个年龄阶层的市民轻松了解网络安全常识和文明上网理念。 在地铁南门兜、屏山站,通过墙面布置、灯箱广告打造沉浸式网络安全体验空间,营造线下多点宣传、全民互动体验的良好氛围。 具体布置包括:专列画框、手拉环、座位玻璃窗、护栏、车门玻璃窗处创作宣传标语、图案、网络安全小技巧、线上答题活动;南门兜站、屏山站入口处(各1个,共2个),大画幅U型创意广告画面、屏蔽门广告贴若干;地铁站灯箱广告若干。 5.9 活动宣传 通过媒体推广福州市首届网络安全线上知识答题活动的新媒体产品,提升活动关注度与市民参与度。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说明: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完成活动宣传、活动奖品制作分发等工作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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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结束之日(2022年9月11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除因13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乙方: 福州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鼓楼区乌山路92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西塔1104
单位负责人: 楼卫东 单位负责人: 陈强
委托代理人:
林威
委托代理人:
李凌寒
联系方法: 15059174187
联系方法: 0591-86307684
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灵响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 1402223109008891991 账号: 35050188000700005169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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