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茂名监狱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茂名监狱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茂名监狱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88335
(三)预算金额:11,002.81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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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郑子镔 0668-7788906
采购单位:广东省茂名监狱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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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1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317.69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874.05 承包范围:按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 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 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 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建设内容包括:主 要开门洞口、金属 门拆卸、封门洞、内墙面抹灰、铁门 金属面油漆、安装 门锁、铝合金玻璃 窗、不锈钢防护 网、花岗岩台板、钢板门等内容。 | 1 | 9,811.07 项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茂名监狱AB门门体调整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东省茂名监狱 (三)建设地点:广东 省茂名监狱监管区 (四)项目规模:11002.81元二、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实施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开 门洞口、金属门拆卸、封门洞、内墙面抹灰、铁门金属面油漆、安装门锁、铝合金玻璃窗、不锈钢防护 网、花岗岩台板、钢板门等内容。 (二)建设要求中标人需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需满足 图纸或清单对工艺、材料、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 验收通过。中标人需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的监督及验收,并配合完成项目资料、竣工验 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中标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 工工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需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中标人必须确保在投标过程 或中标实施过程中,对其所获得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保密,承担保密责任。投标人需在投标文 件中对此作出保密承诺,不提供承诺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三、项目工期工期:自建设单位发出开工令或中 标人的开工申请上发包人审批的开工日起10历日内,完成工程全部实施内容并通过验收。中标人违反合同 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违约 金的上限为合同总价的5%,同时中标人还应据实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四、现场条件(一)施工场 地:已具备开工条件。(二)施工用水:已具备开工条件。(三)施工用电:已具备开工条件。(四)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五)施工过程中损坏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其它设施,中标人须无条件 修复。五、施工要求(一)中标人应严格按清单、图纸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 工。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滋生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 和发生的费用。(二)中标人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三)定时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垃圾。(四)减少灰尘及噪音,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
2 | 六、施工条件及管理要求(一)由于施工场地特殊,建设单位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临时及材料 加工场地,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二)建设单位将就近提供施工供水、施工用电 接驳点。施工地点具备通水、通电条件。(三)中标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须当日清理 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工程竣工验收后,须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立即清理干净工地现场。(四)中 标人一旦进场施工,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期间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如发生施工人 员盗窃,斗殴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五)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施工现场不得有明火,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每发现一个烟头扣罚中标人200元工 程款)、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 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六)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 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须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施工。凡在工地现场 范围内由于中标人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七)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时所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组织 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从开工之日起,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须坚 守岗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八)中标人应按质量管理体 系要求规范项目的质量管理,项目质量管理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应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建立项目质量 管理体系,按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的工作方法,持续改进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施项目质量目标 和要求应采取的措施。七、施工质量要求(一)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二)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 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响应时承诺的质量等级,中标人 必须向建设单位交纳违约金。 |
3 | (三)确保达到合格工程。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存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的情况,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或返工时,中标人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 顺延。(四)中标人应对保修期或缺陷通知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提供保修服务。应及时收集并接收项目 建设单位意见,获取项目运行信息,应将回访和建设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纳入中标人的质量改进活动中。八、施工安全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 防火、防爆、防触电、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 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二)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 求。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 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拆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有良好 的接地、接零保护。(三)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化 学物品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四)在施工期间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须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 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施工人员需熟悉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 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抽 烟、焚烧油毡、橡胶、塑料、易爆易燃物品、毒害物品、腐蚀物品、自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液 化气钢罐、汽油桶、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和遇湿易燃物 品等会产生明火、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六)拟派到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和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 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都不能参加施工。(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需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性工作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 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工程事故发生。 |
4 |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保 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九)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 经中标人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且未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对已进场的 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定期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坚决停用,并清出施工现场。(十)特 别安全生产事项 1.中标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 安全防护措施。 2.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 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和不适当地干扰群众的通行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 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价款时,应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但属于建 设单位或监理人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除外。九、质保期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2年(如国家相关标准另有约定的,则从其要求),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需 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工程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建设单位提出 要求返修的通知48小时内应派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中标人原因造成返 修的,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中标人违约,不派员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返修的,建设 单位可自行派人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可 自行派人维修。若因中标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建设单位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在工程结算费用 中扣除,若返修费用超出工程结算费用时,建设单位将按有关程序向中标人追讨。建设单位因中标人违约 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中标人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十、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本项目招标控 制价为11002.81元。单价合同,按投标综合单价承包本工程,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水电、机械 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而调整。 |
5 | 本合同费用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在中标人完成如下工作进度并将成果交付建设单位时,提交符合建设 单位要求的请款材料之后(包括请款函、发票资料等),可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建设单位 在收到请款材料后15日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因财政资金支付延误,建设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计算延 期支付利息。支付进度款时需根据暂列金实际使用情况支付。支付比例及条件:第一期支付100%项目结 算金额。支付说明:完成工程全部实施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后,并经项目结算审定定案后,累计支付至项 目结算金额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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