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2185401520241001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气瓶返厂检修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3619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气瓶返厂检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新晋祠路211号
联系方式:13934647020
供应商(乙方):江西长征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港隆路520号联东U谷1号地1期19号楼101
联系方式:0791-839769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气瓶返厂检修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58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的拆卸、安装、运输、检测及气体更换工作;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23-2021的规定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喷涂检验色标,出具检验合格证,作为气瓶检测资料留存档案室,不合格的气瓶组需出具不合格检测说明并进行更换。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58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气瓶返厂检修服务项目合同(11N12185401520241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