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862安徽华茂集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862安徽华茂集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华茂集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华茂集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壹年
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若中标人综合评定满足不了招标人的服务需求,立即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且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交纳试用期间的水、电、汽等相关费用。
3.服务范围:
安徽华茂集团下属园区职工食堂。
4.项目标包
安徽华茂集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分为四个标包:
标包1:安徽华茂集团第一工业园食堂餐饮服务(位于安庆市黄土坑东路50号,园区职工数约700人);
标包2:安徽华茂集团第二工业园食堂餐饮服务(位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园区职工数约1000人);
标包3:安徽华茂集团第三工业园食堂餐饮服务(位于安庆市大桥经济开发区经十二路,园区职工数约500人);
标包4:安徽华茂织染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位于安庆市迎江区工业园内二号路,公司职工数约500人)。
上述四个标包中,职工班次均分为常日班和运转班,常日班(运转班白班)职工提供中餐,集中在园区(厂区)的职工食堂统一就餐;运转班职工提供中餐、晚餐和夜餐,统一配送到各车间送饭点就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需相关服务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合法有效,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现正在为安徽华茂集团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的单位可不受注册资金条款的限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餐饮管理服务方面的业绩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诚信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投标时必须出具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投标时需协带的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三证合一则不需单独提供。
三、招标人、中标人责任
1.招标人责任
(1)招标人提供食堂用房及现有设备、炊具用品,招标人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中标人,并负责食堂水、电、汽的供应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中标人合法权益,为招标人提供一个良好、宽松、不受干扰的经营环境。
(2)企业有重大活动、放假或接到停水、停电通知时,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以便调整供餐计划。
(3)招标人有权对承租后的中标人生产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中标人有违反《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现象,依承包合同进行处罚。对中标人提供的菜单有建议权和否决权。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经营管理实行不定期考核。
(4)招标人对中标人承租食堂的职工就餐满意率每月进行考核。若中标人当月职工就餐满意率低于75%,则需向招标人另行缴纳人民币5000的考核金;中标人当月职工就餐满意率大于或等于75%时则不需要缴纳考核金。
(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品卫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就餐职工月满意率一年中有三个月低于75%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人。
2.中标人责任
(1)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合同内容和服从招标人的管理。接受招标人单位员工和膳食委员会对食堂饭菜质量、工作服务质量的评价考核。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予甲方。用于中标人违反《食品卫生法》、公司有关管理条例、承包期内造成招标人房屋、设备损坏(达到资产报废年限,经招标人资产报废小组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等方面的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若损失金额超出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对超出部分要如数赔偿;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发现转包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全额承担。
(4)中标人必须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中标人承包期间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且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中标人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出售的菜肴在出售前要做好取样保存。如发生安全、质量、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卫生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其聘用人员(非华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要向招标人提供聘用外部人员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留作备案;需聘用招标人食堂现有的华茂在职员工,并在投标书中明确聘用华茂员工的薪酬待遇。
(7)中标人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必须遵守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中标人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上岗操作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中标人所有聘用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而受到处理的,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的若干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8)若有相关部门对中标人所承包的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必须保证各种设备及消防器材备齐完好,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火灾、人员、财产损失等事故,应由中标人全部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承包食堂内的水、电、气维修及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餐饮标准:
①中餐8元,标准为一荤、两素,米饭和素汤、咸菜免费充足供应;
②晚餐8元,标准为一荤、两素,米饭和素汤、咸菜免费充足供应;
③夜餐8元,标准为一荤、两素,米饭和素汤、咸菜免费充足供应。
(11)投标人未经中标人同意也无不可抗因素,不得中止合同。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
四、投标邀请: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在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名,相关资质在报名时予以现场查验。
(2)具体开标时间和议标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商务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交流。
(3)挂网时间:2022年12月2日,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4)联系方式:
招(议)标单位: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邮编:246018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155670616   0556-5919883  传真: 0 556-5919990
业务咨询: 王先生 13956508830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六、其它相关事项
1.投标要求
此项目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包的投标。
2.标书制作要求
(1)标书装订要求
每份标书应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标书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2)标书内容
①单位简介;
②授权委托书;
③代理人身份证;
④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行业证书;
⑤符合我公司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经营业绩、服务承诺、相关承诺书等;
⑥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安徽华茂集团招标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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