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10828/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超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71-5781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3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10828/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项目-新建3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站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 0123-ZB10828/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为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项目-新建3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站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类型: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增一套3500Nm3/h、供氧浓度不低于90%,压力不低于0.45MPa的变压吸附制氧系统。
2.4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在呼伦贝尔驰宏现有厂界内部,呼伦贝尔驰宏位于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内,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位于海拉尔区东郊6公里。
2.5招标范围:完成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项目-新建3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站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制造、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交付使用和服务、指导维护等相关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为3500Nm³/h,氧气浓度不低于90%,压力不低于0.45MPa的制氧系统整个界区内成套制氧设备的除土建、暖通、照明、外部供水、消防、仪表的设计外的全部工艺设备和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的工艺系统、布置管道阀门(包括管道支架)、操作和检维修平台、绝热防腐、设备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控制、DCS控制、检测和计量装置等的工程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和开车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内容。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一项3500Nm3/h规模及以上的变压吸附制氧项目的总承包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及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必须包含关键内容和盖章页)。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12个月内未发生1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提供承诺书)。
团队要求
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相关人员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职称和安全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02 16:00——2023-08-07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3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299号
监督电话:0731-8439714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299号
联系人:黄超
电话:0731-8439714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71-5781006、19527889317
电子邮件:yh_chen@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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