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互联网业务安全防护服务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互联网业务安全防护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互联网业务安全防护服务,用于保障我院网站业务安全性与可用性,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我院互联网业务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
建设内容:互联网业务安全防护服务,包含40个子站点系统。
招标范围:保障业务系统稳定运行,进行安全巡检、应急响应、技术培训、安全服务的远程调试、安全月报、售后服务等。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站点部署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参数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总公司资质、证书同等有效。)。
2、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及时供货。
3、供应商须具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范围;供应商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发布名单中的可不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商公章。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8、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10、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1、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 报名方式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发布名单中的可不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商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进口产品提供产品授权书
在报名时间段内,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并以PDF版格式提交,同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EXCEL版(附件1)一并发送至邮箱(zxyyzbb@163.com和937371681@qq.com)。请电话联系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待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PDF版资料命名为:王老师收+项目名称+标段号+公司名称+报名资料。EXCEL基本情况命名为:王老师收+项目名称+标段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表。)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