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93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建安费930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2.8 亩,总建筑面积约10370平方米(包含地下内部及社会车辆停车位等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25号。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现场指导、监督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建筑物或构作物的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 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业化装配式建筑(PC)、光伏、泛光照明、幕墙、抗震 支架、标识标牌设计及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以及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技术审核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配合服务。不包含供水、供电、环网、变配电、燃气、电信、有线 电视等需职能部门指定专项设计施工的内容。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5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2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下同)。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下同),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项目。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安局
地 址: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石主任
电 话:13506685288
招标代理: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胡盈盈
电 话:0574-65722016/13486086055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建安费930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2.8 亩,总建筑面积约10370平方米(包含地下内部及社会车辆停车位等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25号。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现场指导、监督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建筑物或构作物的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 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工业化装配式建筑(PC)、光伏、泛光照明、幕墙、抗震 支架、标识标牌设计及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以及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技术审核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配合服务。不包含供水、供电、环网、变配电、燃气、电信、有线 电视等需职能部门指定专项设计施工的内容。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5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2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下同)。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下同),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项目。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安局
地 址: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石主任
电 话:13506685288
招标代理: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胡盈盈
电 话:0574-65722016/1348608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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