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消防控制设备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012220157-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德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消防控制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1222015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消防控制设备 消防设备 消防控制设备 1 972000
 合计金额小写: 972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管道及相关配件)1套:266000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主机)1套:235000元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套:132000元

建筑防排烟系统1套:165000元

增稳压设备1套:48000元

室内消火栓系统1套:30000元

防火卷帘和防火门1套:96000

合计金额小写:972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贰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骨伤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至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在合同总价中。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4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主要设备运抵工地后,项目实施完成经整体验收后且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凭证,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城支行(湖南德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810000174191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交付的货物符合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分项价格表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

2、出售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而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其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长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社港镇新光社区汉兴街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淮川街道城东社区菜园小区14栋4号
法定代理人: 李冬敏 法定代理人: 吴武
委托代理人: 李冬敏 委托代理人: 吴武
电话: 0731-83540020 电话: 18711191477
传真: 0731-83545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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