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购买光明街道办事处“十四五”公共机构
能源审计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申请购买光明街道办事处“十四五”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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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资料收集 收集单位基本资料。包括单位基本概况,能源消耗情况,主要用能系统、辅助用能系统耗能情况,重点设备的运行情况,能源管理系统的制度及落实情况等。 2、现场调研 现场对主要用能系统和设备、辅助用能系统进行勘查。对空调、照明、水泵、变压器、电梯等用能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单位能源管理制度、宣传培训等能源管理情况。 3、用能分析与检测 分别对单位总体用能,重点用能系统的变压器、空调、照明、水泵等重点设备的用能进行分析,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评估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和水平。 4、改造方案制定 根据单位以往的节能管理和改造的实施状况,并通过现场勘察、测试、分析、比对,评估用能单位的节能潜力,提出改造方案,对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 5、编制能源审计报告 根据《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导则》(DB44/T 2268-2021)》等标准文件,结合搜集资料和单位用能情况,按深圳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指南要求编制能源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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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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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党政综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光明街道办附楼(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909913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