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1.5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c-2306-spft-051
预算金额161.52万元
招标公司建水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王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创然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GC-2306-SPFT-05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1.52万元,招标人为建水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61.52万元;最高限价:161.51219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
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
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
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供应商成立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
材料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
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
1.6.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
gov.cn) 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房屋和构筑物-
房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
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 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
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
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盖章并扫描上传至邮箱(1203543431@qq.com)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3.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建水县人民法院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建水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水县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人民法院
地 址:建水县钟灵路
联系人:王虎
电 话:13577310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C栋812室
联系人: 张创然
电 话: 1898840545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水以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且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确认材料发送至邮箱1203543431@qq.com以便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C-2306-SPFT-051
项目名称: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中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1.512192万元
采购需求:对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进行大中修,涉及天棚面、栏杆、栏板、立面块
料等的拆除,门洞改造、天棚吊顶、天棚及墙面的装饰装修工程、金属门窗拆除及重新制作
安装等工程。具体工程量及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供
应商成立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
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加盖公章);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
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
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
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房屋和构筑物
房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
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
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
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
明函。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
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o
邮箱号码:1203543431@qq.com
方式:将以下资料盖章并扫描上传至邮箱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
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水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水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水县人民法院
地 址:建水县钟灵路
联系方式:王虎/13577310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双城际商务中心C栋812
联系方式:张创然/18988405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创然
电 话:189884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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