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卫民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长沙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客户服务与运维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190423002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口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客户服务与运维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423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客户服务与运维项目 软件运维服务 为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申报、通关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热线与客服服务;保障长沙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撑平台、跨境统一版海关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故障排除;确保各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各联网企业与海关间的数据交换稳定运行。 1 142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42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撑平台客户服务与运维项目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技术运维费用

客服服务

为我省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场所提供相关客服热线服务,需能第一时间解答基本的业务、技术问题,对不能解答的问题完成运维工单分发及后续反馈,协助企业办理数据交换id、通道申请、变更等工作,相关技术规范等信息变更时,及时主动通知企业。

50000/

4

200000/

含人员工资福利、培训费用、日常推广资料费用等

2

运维服务

网络设备运维、服务器及硬件设备运维,物流库运维,二级节点运维及配置,内网数据交换平台运维及配置、ETL运维及配置。

130000/

5

650000/

含人员工资福利、书籍资料、培训费用、运维管理开支、对外咨询及厂商运维支持等

3

现场服务

主要负责外勤工作,提供现场实施、上门技术支持等服务,要求了解支撑平台的技术细节,同时延伸了解分拣线、数据交换客户端等相关对接平台的技术信息。

115000/

2

230000/

含人员工资福利、培训费用、现场服务差旅费(提供对长沙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企业的上门服务)等

4

设备维护费用

设备维护、配件更换费用

对跨境电商业务运行相关网络环境安全设备、服务器及系统软件的维护、配件更换费用。

290000/

1

290000/

5

管理费用

标准机房托管环境成本

标准机房托管环境成本,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等费用

50000/

1

50000/

合计

142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8-01 —— 2020-07-31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1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第2次付款在项目终验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高桥支行(湖南口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3161700001801016877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运维内容

主要涵盖客服服务、运维服务、现场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客服服务主要为企业答复跨境电商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指引和技术支持、协助办理电子口岸入网、变更和通道接入,为现场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反馈的技术故障和问题提供运维分诊和后续跟进;运维服务主要维护长沙海关电子商务支撑平台中二级节点、数据交换平台(非核心)、ETL数据下发、物流库等组建和对应的网络环境、硬件设备、数据库;现场服务主要为跨境电商企业、场所涉海关的相关网络环境、数据交换等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并在跨境电商业务发生故障时作为第一责任人协调不同职责的运维人员及时解决问题。

5.2.2运维要求

(1)客服需保障全年上午8点至下午6点在线。其中,工作日上班时间(以长沙海关工作日办理海关业务时间段为准)应保持热线电话客服在线,其他在线时间需保持微信在线,微信在线时,客服响应时间应在1小时之内。

(2)对于企业咨询类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客服应当场答复;需进一步向海关了解相关情况后答复的,客服应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

(3)运维内容范畴内的软硬件故障导致企业跨境电商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运维方应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

(4)运维内容范畴内的软件故障,由乙方自行或联系原厂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运维内容范畴内的硬件故障,由乙方自行或联系原厂解决,相关维修费用和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3运维软硬件设备明细:

序号

软硬件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及运维备注

1

运维堡垒机

4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2

路由器

12

保障正常运行,配置相关网络策略,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3

交换机

21

保障正常运行,配置相关网络策略,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4

核心交换机

3

保障正常运行,配置相关网络策略,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5

防火墙

13

保障正常运行,配置相关防火墙策略,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6

SSL安全网关

2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7

网闸

5

保障正常运行,配置相关网络策略。

8

入侵防御设备(IPS

1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9

入侵检测设备(IDS

2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0

数据库审计系统

1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1

防病毒网关

1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2

WEB应用安全网关

2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3

防病毒系统

2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4

防数据泄露

2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5

其他安全设备和系统

5

保障正常运行,定时完成安全审计。

16

Axway Intergrator

2

版本3.7.3。保障正常运行。

17

Axway Interchange

2

版本5.12.0。保障正常运行、完成通道和数据交换配置。

18

Axway Sentinel

2

保障正常运行,及时跟踪监控器发现的异常并解决。

19

Axway Composer

1

保障正常运行。

20

IBM MQ

2

版本8。保障正常运行,完成通道和数据交换配置。

21

Apache-FTP Server

1

保障正常运行。

22

Oracle RAC

2

版本11G。保障正常运行。

23

VMware ESXI

2

保障正常运行。

24

VMware Center

1

保障正常运行,按需完成虚拟机调整、备份和高可用配置。

25

物理服务器

4

保障正常运行。

26

虚拟化服务器

10

保障正常运行。

27

存储

1

保障正常运行。

28

负载均衡器

1

保障正常运行、完成相关配置。

29

数据交换系统(东方通)

1

版本1.0。保障正常运行,完成通道和数据交换配置。

30

IBM MQ

2

版本8。保障正常运行,完成通道和数据交换配置。

31

Apache-FTP Server

2

保障正常运行。

32

Oracle RAC

2

版本11G。保障正常运行。

33

VMware ESXI

2

保障正常运行。

34

VMware Center

1

保障正常运行,按需完成虚拟机调整、备份和高可用配置。

35

物理服务器

4

保障正常运行。

36

虚拟化服务器

6

保障正常运行。

37

存储

1

保障正常运行。

38

物流库状态监控程序

1

版本1.0。保障正常运行。

39

Oracle RAC

4

版本11G。保障正常运行。

40

物理服务器

4

保障正常运行。

41

ETL工具

2

保障正常运行,完成数据交换配置。

42

数据交换监控

1

保障正常运行,及时监控相关异常情况并解决。

43

VMware ESXI

2

保障正常运行。

44

VMware Center

1

保障正常运行,按需完成虚拟机调整、备份和高可用配置。

45

物理服务器

1

保障正常运行。

46

虚拟服务器

3

保障正常运行。

47

负载均衡器

1

保障正常运行。

48

存储

1

保障正常运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终验应于本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之内启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运维服务报告、验收申请作为验收材料。

5.3.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如对项目验收报告内容产生纠纷的,双方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委托乙方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6.1.2甲方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6.1.3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冯卫民 17775872809 0731-88665256530774448@qq.com孙勤1397313697010380795@qq.com),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在乙方通知协助时(当日工作时间内)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人员不作为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1.4甲方在通过系统对外提供服务时,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故障,或者发现需要进行系统参数调整的,应及时书面、邮件或电话通知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6.1.5甲方如需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服务器上安装任何本补充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软硬件设施,均由甲方自行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给乙方的维护造成影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需委托乙方针对该部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服务,可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6.1.6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协议约定的费用。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软件安装、联网调测,并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软件运行维护服务。

6.2.2对甲方系统涉及的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包括信息系统、软件程序的运行状态、主机状态监测、软件运行状态、数据流等进行监测,发现属于日常运行维护层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6.2.3当发现系统出现不属于日常运行维护层面的软件系统和托管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告知甲方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并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协助甲方进行故障排除的相关工作。

6.2.4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协议的项目负责人(谢媛 1908492396)的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6.2.5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导致平台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另行约定。

6.2.6乙方保证维护工作的过程未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经乙方维护更新后的软件,其任何部分如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者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6.2.7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的部分或者全部维护工作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6.2.8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违约责任

7.1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结算后支付相应服务费。

7.1.2乙方维护过程中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应由乙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2责任限制

7.2.1乙方在进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网络专线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鉴于计算机及网络专线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7.3免责条款

7.3.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认为违约责任。同时因不可抗力引起电力、通信不稳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及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7.3.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保密

本合同签署之前和有效期之内,双方应对相互披露的信息、资料和数据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予以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或得到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但该等信息已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众领域的除外。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停止泄密并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如依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要求需要向第三方提供上述信息,可依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但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应告知对方。

11.2协议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11.3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权利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当年服务费和相关损失费。

11.4解决争议时,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纠纷。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地址: 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1、2、3栋及地下室3002
法定代理人: 杨莉 法定代理人: 王顶
委托代理人: 冯卫民 委托代理人: 刘慧琴
电话: 0731-88665259 电话: 0731-84781749
传真: 0731-88667968 传真: 0731-84781749

附件列表
  1. 二次报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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