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物资(水泥稳定碎石、生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2104-fjdcd-2023-wz-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葛鹏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物资(水泥稳定碎石、生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104-FJDCD-2023-WZ-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建设单位: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及生石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2〕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河南省项城市,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起点桩号K2+652.866,南至人民路,终点桩号K5+160。道路改造长度2507.134m。道路红线宽度66-70m。设计内容有道路平面、横断面设计、交叉口设计、港湾式公交站及非机动车等。
3.2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详见附表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是产品生产商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具有配套的人员、设备等生产工艺、装备;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和一定规模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年的财务相关报表至少一份),投标人能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投标人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一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新产品除外)。
(7) 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查询有重大失信行为且未移除黑名单的供应商、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未移除的供应商、在招标阶段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加投标)。
4.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监督部门、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9月23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27日18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3投标人完成报名后须申请办理CA数字生用于投标文件的盖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保证金和标书费要分开汇款,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1)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绿化1标项目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1002340313
汇款备注:项目部+(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绿化带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
联 系 人:葛鹏
联系电话:18700421751                      电子邮件:506304340@qq.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
6.2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www.crccep.com/)投标工具,投标人注册报名后在供方子门户-投标中心-投标报价界面下载投标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签字、加密、解密等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投标管家工具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7.3.1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7.3.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或(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crccep.com)或(http://www.crccep.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铁建商城(网址:http://www.crccmall.com)同时发布同时发布。
8.2本次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详细情况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物资设备部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花园街道长青路与梧桐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58米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物资设备部
邮    编:466200
联 系 人:葛鹏
联系电话:18700421751
邮    件:506304340@qq.com
2023年9月23日
 
 
 
 
 
 
 
 
 
 
 
 
 
 
 
 
 
 
 
 
 
 
 
 
 
 
 
 
 
 
 
 
 
附表:1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104-FJDCD-2023-WZ-001

申请人名称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本表一式二份,投标文件中装订1份,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单独提交1份。
附表:2
招标物资一览表(物资包件划分表)
招标编号:CRCC-2104-FJDCD-2023-WZ-001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履约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SWL-01
水泥稳定碎石
4.5%

10000
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施工工地
200
10000

2
BH-02
生石灰
CL85-Q

1370
200
5000






















注:  1.交货时间:按照项目施工要求组织供货。2.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3.上表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中标后以双方签收的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4.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附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CRCC-2104-FJDCD-2023-WZ-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城市迎宾大道非机动车道翻修工程1标段项目部
1. 包件号(SWL-01、BH-02)物资名称:水泥稳定碎石、生石灰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是产品生产商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1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具有配套的人员、设备等生产工艺、装备;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和一定规模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2年的财务相关报表至少一份),投标人能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投标人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一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新产品除外)。
(7) 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查询有重大失信行为且未移除黑名单的供应商、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未移除的供应商、在招标阶段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无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监督部门、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的供应商。
4.2021、2022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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