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湄洲日报社拟公开选择湄洲日报社全媒体文化创意孵化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莆田市湄洲日报社全媒体文化创意孵化中心建设工程
2.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湄洲日报社
3.概况:莆田市全媒体文化创意孵化中心位于湄洲日报社报业采编中心大楼六-七两层,每层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整个功能区域设计以六层多功能活动大厅为引导,融入部分区域作为楼宇共享职工之家建设,为报业采编中心大楼入驻单位的职工群众提供多种服务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七层主要集成会议室、洽谈室、创意设计、业务空间等功能区块。装修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调,以时尚鲜明为主线,利用现有建筑的透明、通风格式纵览报社大楼周边美景,并以现代创意设计、软硬装搭配、楼宇共享职工之家等特色亮点为衬托,力求打造莆田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化办公楼宇,助力提升报社大楼品牌形象。
4.总投资额:215万元
二、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最终实施内容、方式及金额以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为准),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是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
五、应提交的材料(系统线上报名提交)
1.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在报名界面的相关附件中的“其他附件”中提交并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系统线上报名提交)网络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参与报名的造价机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进行材料核对;若参与投标的造价机构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后进行材料核对),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名单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抽中的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家为备选中标人(第一名不合格或放弃中标的,则确定备选的为中标人,若入围7家投标人只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入围程序:第一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二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三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和备选号码(即第一次抽中的相对应号码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抽中的为备选单位)。
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公告时间
2022年4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4月14日14时30分止(3天)
九、抽取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1) 2022/4/14 14:30。
十、其他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日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5日内完成预算编制、送审。同时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等其他招标所需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相应的酬金。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5%;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曝光,被曝光清单编制单位,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业 主:莆田市湄洲日报社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310795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