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临沂段工程 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材料、特殊桥梁支座)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SWZ24-02-01B-02B-03B)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 号)等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江苏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6.8%,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9.3%、山东省64.2%、江苏省16.5%,资金已落实。其中山东临沂段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防水材料、特殊桥梁支座)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 2.2 建设项目规模:潍宿高铁起自济青高铁潍坊北站,途经潍坊市安丘市、诸城市,日照市五莲县、莒县,临沂市沂水县、沂南县,引入日兰高铁临沂北站,向南经临沂市兰陵县、郯城县,进入江苏省内徐州新沂市,向南经宿迁市,接至徐宿淮盐铁路预留的洋河北线路所。线路运营长度400.05km,新建线路长度398.49km,其中山东省境内324.94km,正线桥梁275.91km/36座,路基49.03km/38段,桥梁比85%。潍宿高铁临沂段工程里程/范围为DK158+050至DK327+198.410段,正线里程约166.7公里。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01B包件(聚氨酯防水涂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 2965-2018标准出具的符合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全项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与铁路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等资料。 3.1.2 02B包件(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 2965-2018标准出具的符合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全项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与铁路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等资料。 3.1.3 03B包件(特殊桥梁支座):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同类物资(铁路桥梁支座)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与铁路建设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等资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履约信用: (一)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二)执行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三)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四)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五)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七)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列入国铁集团黑名单的; 3.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授权制造商(OEM)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投标人用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铁路工程”找到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成功后下载回执及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jnggzy.jinan.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开标截止时间后不能签到,未签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逾期上传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还应当将密封的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储存,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送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地点为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济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临沂路1197号绿地中央广场C3地块A栋6楼 联系人:胥先生 电话:0531-82472227 招标协助单位 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昂 (招标文件售卖) 联系电话:13589045102 电子邮箱:289556527@qq.com 2024 年 7 月 1日 附件1:公告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