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XQ202211003-X02]旺庄路(城南路-锡兴路)及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大修工程一期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工程(旺庄路匝道-珠江路)施工总承包
金额
279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90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永德0510-85886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WXXQ202211003-X02]旺庄路(城南路-锡兴路)及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大修工程一期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工程(旺庄路匝道-珠江路)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17 14:39:38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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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 ||||||||||||||||||||||||||||
旺庄路(城南路-锡兴路)及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大修工程一期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工程(旺庄路匝道-珠江路)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旺庄路(城南路-锡兴路)及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旺庄路(城南路-锡兴路)及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工程(旺庄路匝道-珠江路)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位于旺庄街道,起于城南路,沿线下穿兴源路、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兴昌路,与珠江路、长江路平交后,下穿机场主线(辅道平交),向东终于锡兴路。 | ||||||||||||||||||||||||||||
2.1.2 建设规模:旺庄路公铁立交下穿通道大修工程(旺庄路匝道~珠江路),道路范围起点为旺庄路匝道,向东下穿兴源路、京沪铁路、新联热力管架桥、沪宁城际铁路、兴昌路、中水管架桥,终点至现状珠江路,总长度约558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红线宽40m。兴源路改造长度约227m,宽度36m,设计速度为60km/h;兴昌路改造长度约100m,宽度30m,设计速度为60km/h;旺庄路北匝道改造长度约316m,南匝道改造长度约284m,宽度18m,设计速度30km/h。其中:兴源路跨线桥:跨线桥为(5.5+12.4-12.4+5.5)m框架结构。跨线桥全长40.83米。兴昌路跨线桥:跨线桥为(4+12.4-12.4+5.5)m框架结构。跨线桥全长38.624米。新联热力管架桥:采用1-45m一跨简支钢桁架桥,桁架高为2.8m,桁架宽度为4.4m,全长45m。中水管架桥:采用1-45m一跨简支钢桁架桥,桁架高为2.8m,桁架宽度为2.6m,全长45m。涉铁工程包括顶管工程、地道工程、基坑工程等。京沪铁路为Ⅰ级铁路;涉铁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2229.831490万元;道路工程中的路面工程建安工程费大于3000万元。 | ||||||||||||||||||||||||||||
2.1.3 合同估算价:279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57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22日 | ||||||||||||||||||||||||||||
2.1.5 其他:本标段工程由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管理,会同代建单位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发包合同。中标单位须全面服从代建单位管理,涉铁段须严格按照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文件组织施工,遵守上海局地方涉铁工程管理程序。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兴昌路跨线桥、兴源路跨线桥、兴昌路跨线桥(底板以上部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监控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泵房土建部分、泵房市政部分、泵房安装部分、基坑工程、U型槽工程(市政部分)、涉铁工程(顶管工程、地道工程、基坑工程等)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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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5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下穿运营铁路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地方涉铁工程项目。根据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地方涉铁工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确认和营业线施工经验、业绩安全审查意见。同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参建单位信息,目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审查意见除外)。 自2022/04/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4/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1/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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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以[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方委派;(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 14:30 时至2024年04月22日 23:59 时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9时30分 |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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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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