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45.6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x2024011
预算金额45.66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招标联系人王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芯林0591-875557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2024011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66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66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5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jxzb@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2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2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蓝盾路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91-8392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赵芯林、陈雯、叶弘、吴雪健 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芯林、陈雯、叶弘、吴雪健
电 话: 0591-87555700
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2024011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66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66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安检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否 | 1批 | 456670.00 | 5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5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jxzb@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2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2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转账报名、磋商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转入银行信息 |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
帐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蓝盾路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0591-8392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赵芯林、陈雯、叶弘、吴雪健 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芯林、陈雯、叶弘、吴雪健
电 话: 0591-875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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