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封禁围栏及标识牌采购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21J-BFFSD-XJ-2025-001
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施工用封禁围栏及标识牌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时间
自2025年01月23日14时00分至2025年01月25日08时00分,各单位应在此时间段完成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的报名工作。
2、报价揭示
组织单位将于2025年01月25日08时00分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开启各单位报价,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27日08时00分前提交报价文件并完成线上报价(注意线上报价要与扫描件报价内容一致)。报价揭示时间为2025年01月27日10时00分。
3、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乌拉特中旗中部,行政区划隶属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川井苏木管辖,地理坐标极值(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东经E108°00′45"~E108°08′48",北纬N41°13′58"~N41°25′01"。拟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18个,依据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功能定位、生态系统结构以及生态问题,根据图斑集中连片、因矿施策原则,兼顾图斑周边生态问题,划分为4个生态修复区,面积共计494.06hm²。
生态修复区ZL3-1、生态修复区ZL3-2、生态修复区ZL3-3、生态修复区ZL3-4。
项目共分为:清运工程、削坡工程、边坡修整工程、拆除工程、平整工程、覆土工程、沙障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及辅助工程。
其中辅助工程分为:
1、封禁围栏
2、警示牌
3、永久性标志牌
总体修复目标: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18个,修复图斑面积197.27公顷,完成生态修复面积670.20公顷。通过消除地质环境安全隐患、重塑地形地貌景观、重构土壤、恢复地表植被等措施,提升区域防风固沙能力、改善流域水土保持功能、提高动植物生境,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物资需求一览表
WYB1(物业表1) | ||||||||
工程用料计划表 | ||||||||
编号:25-001 2024 年 11 月 18 日 第 1 页 共 1 页 | ||||||||
项目名称 | 工程细目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包件号 | 备注 |
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项目部) | 附属工程 | 隔离栅栏钢丝网 | 热镀锌H=1.1m | 套 | 6419.00 | 01 | 符合要求 | |
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项目部) | 附属工程 | 刺绳 | D=2.5mm热镀锌 | m | 32095.00 | 符合要求 | ||
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项目部) | 附属工程 | 静态标识 | 400*600mm | 块 | 320.00 | 悬挂提示牌,标明“生态修复范围 禁止人畜践踏”。 | 02 | 符合要求 |
5、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5.1 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
5.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随车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5.5 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5.7 本次采购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
5.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单位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6、报价人须知
6.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报价单位自行勘察,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6.2 参与报价单位需对包件内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时须写明落地价、金额、税率、发票种类及运距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6.3 报价分析: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偏离过大。(1)低于成本的确认:如果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采购人将要求该报价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竞标,其报价将被否决。
(2)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确认:如果包件的所有报价单位报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
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或与市场价格偏离过大,则该包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6.4 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
(2)保证金金额: / 。
(3)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如下: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在对应包件中查看,一包件一账户,报价多个包件时请注意区分。
(4)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 30 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单位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确定的成交报价单位不予退还,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注意事项: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0时00分前,以此作为对报价单位提供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报价单位的报价被否决。(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报价被拒绝)
6.5 报价有效期:自询价文件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报价揭示日止。
7、报价文件递交
7.1 报价单位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7.2 报价单位按报价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资料的上传及报价维护。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资料传输的,为放弃报价资格。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8时00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电话:赵愿明 15929871702